2007年1月20日晚上,李学林在南京市南湖路与应天大街交界处的华润苏果超市门口,劫杀一名轿车内的中年女子,等他把抢来的包打开,发现了警官证,这才知道自己杀死的是一名警察。李学林慌忙找来哥哥李学昌商量对策,并把抢来的东西交给哥哥处理。
近日,李学林因抢劫罪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帮助毁灭证据的李学昌昨天则在建邺区法院受审。
兄弟俩都劣迹斑斑
2007年1月20日晚上发生在华润苏果门口的血案惊动了南京城,血案的制造者就是前科累累的李学林。
李学林是土生土长的南京人,1973年因危害社会治安被强制劳教两年,1977年又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1982年、1985年和1990年,李学林分别三次因盗窃罪被判刑,牢狱生涯超过20年。而他的哥哥李学昌与李学林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1952年出生的他从1971年开始就屡屡被判刑,刑期累计加起来有31年。
李学林好赌,而且手气不好。2006年11月,李学林输得把房子都卖掉了,但是卖房子得来的钱还是被他输掉了一大半。
弟弟杀人哥哥帮毁证据
2007年1月20日上午,李学林从妻子那拿了800元,一出门就直奔棋牌室,到傍晚输了个精光。走出棋牌室,李学林在街上闲逛,思谋着怎么搞钱。
当晚,他来到应天大街和南湖路交界处的华润苏果超市门口,见一中年女子坐在轿车驾驶室内,动起了邪念。
李学林打开轿车的左侧后门,没等这名女子反应过来,就坐到了轿车的后排座位上。他掏出一把水果刀,反手架在女子脖子上,说:“快把钱拿出来。”
女子拼命反抗,李学林操起水果刀就在她脖子上割了几下,随后把一只咖啡色女式包抢走。抢到东西后,李学林既兴奋又紧张,他迅速来到暂住处,打开包,发现里面有800元现金、一部手机、一个数码照相机,还有一本警官证。
看到警官证时,李学林才知自己抢劫的是一名警察,而他透过暂住处的窗户看到,超市门口已聚满了人,警察也越来越多。他慌忙打电话给哥哥李学昌,让他来帮出主意。
李学昌立即赶了过来,决定把弟弟抢来的东西扔掉。于是,他打车来到长江大桥上,把包里的东西扔进江里,但他舍不得把手机扔掉,便留在了身上,换了一个手机壳使用。
哥哥法庭上打起鼾
2007年4月,抢劫杀人的李学林被南京警方抓获,随后,李学昌也归案。
2007年12月13日,李学林以抢劫罪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学林表示服判不上诉。昨天,他的哥哥李学昌也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在建邺区法院受审。
由于李学昌患有脑梗塞等多种疾病,在审查起诉阶段,建邺区检察院批准他取保受审。昨天开庭时,他是被两个亲戚架上被告席的。
庭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有气无力的李学昌始终耷拉着脑袋,当法警把证据递到他眼前时,他说自己视力一级伤残,什么也看不见,但是有记者站在他面前拍照时,他却很警觉地抬起头看了一下记者。
庭审过程中,李学昌甚至发出了轻微的打鼾声,法官向他发出了警告,李学昌狡辩说自己头疼,不是睡着了。庭审结束,法院当庭宣判李学昌帮助毁灭证据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近日,法院还将对李学昌的病情进行鉴定,如果无大碍,他将被收监。
■对话
宣判后,记者与李学昌进行了对话。
记者:你在毁灭证据时,知道这是犯罪吗?
李学昌:知道。
记者:那你为什么还要去做?
李学昌:没办法。
记者:为什么没办法?
李学昌:因为他是我弟弟。
记者:既然是帮助弟弟,为什么还要偷偷留下一部手机呢?
李学昌:……
记者:你知道弟弟被判刑了吗?
李学昌:不知道。
记者:你怎么不关心他?
李学昌:我有病,我自己都顾不过来。
通讯员 建法
快报记者 朱俊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