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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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1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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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价要汇报 超市表态很好行动很少
物价部门将严格执行“涨幅5%要上报”制度
  “我一个多月前买了桶油,从59块9变成65块9,一下子涨了6块钱,涨幅10%!”市民秦女士发现,如今超市里的商品价格说变就变,像这样的涨幅并不少见。而按照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的公告,从这个月起,凡是粮油、猪牛羊肉、牛奶和液化石油气的经营者,一次性提高价格5%以上,或10日内连续提高价格累计达8%以上,都应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违者必须退回原价或降低调价幅度。

  昨天,省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分赴南京多家超市,监测和了解主要商品的价格动态。记者了解到,此前省市物价局已经实行了相关制度,要求超市经营的13种主副食品每周两次向物价部门上报价格。然而,超市的执行情况并不理想。

  “表态”很好,行动很少

  2007年8月9日,省、市物价局召集苏果、家乐福、金润发等15家大型超市负责人通报价格政策法规,决定从当天起对15家大超市的肉油米酱醋面等13类食品价格及销售情况实施动态监测,逢周一、周四,超市必须向物价部门上报这些食品的销售量和价格。如确实需要提价的,也必须通报物价部门。

  当时,在媒体的话筒和镜头前,到会的各大超市纷纷表态“绝对支持”、“严格执行”。然而,5个多月过去了,上报的情况却与表态相反,鲜有超市主动执行规定,大多消极应对。一家超市负责人先是对记者说“我们报了”,但面对追问又不得不承认,“实在没有专门的人去做这件事”。另一家超市负责人则表示,他们也了解过,“同行之间报的也不多”,所以也就不太上心了。而物价部门也表示,现行对市场价格变动的了解,主要还是来自日常监测体系,而不是超市的主动上报。

  超市声称被“逼着”涨价

  那么,超市的消极是为了多涨价、逃避监管吗?“保证不是这个原因!”一家超市负责人解释说,“其实我们也并不想涨价,现在竞争这么激烈,谁价格低谁就有竞争力。问题是厂家给的压力太大了,进货价格涨了,我们不涨怎么办呢?”他还声称,“我们公司还压着一大堆厂家的涨价通知呢,被我们打回去的也不少!”

  按照规定,通知中所列商品一次性提高价格5%以上,或10日内连续提高价格累计达8%以上,都应上报。经营者应在价格变动之时起24小时内向当地物价部门书面报告价格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对此,也有部分经营者提出自己的疑问,例如,如果有意设定一个“边缘幅度”(例如4.9%),那还要不要上报呢?再如,书面报告中要含有很多“涨价原因”,包括生产原材料、人工成本、财务费用、进货价格等生产经营成本上升等,“这些情况只有生产厂家才知道,我们商家怎么清楚呢?”

  尽管还有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国家发改委的通知将确保严格落实。记者了解到,近期省有关部门将就此作出进一步规定。同时,此次国家发改委还明确了相应罚则,将使得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

  快报记者 郑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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