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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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1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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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男友 扔下3岁儿子“失踪”
  一个28岁的农村女孩,6年前和一个比自己小3岁的大学生恋爱,并为其生下孩子。历经分分合合,曾经的海誓山盟转眼化为乌有。如今,她再也联系不到男友,“那么点收入,我怎么抚养孩子?”

  洪妍(化名)的父亲和黄珉(化名)的父亲是老战友。2002年春节,家住扬州的黄珉与父母一起前往合肥的洪妍家作客,悄悄地喜欢上了洪妍。

  “那时我还在上海的服装厂里打工,他在南京上大学。毕竟我比他大3岁,他还是大学生,害怕家里不同意,我们都瞒着父母。他经常跑到上海来看我,带我出去玩。”洪妍回忆,爱情的升温让两人偷尝了禁果,还堕过胎。“当初的他真的对我很好,他说等他毕业找到工作就会和我结婚。”

  2003年11月洪妍再次怀孕,决定将孩子生下来,于是回老家合肥安心养胎。2004年8月2日,洪妍生下了一个小男孩。洪妍说,然而自从黄珉家人知道后,一再阻挠他,“他父母经常给他灌输一些想法,让他不要我,要是再和我一起,会毁了他的前途。从那以后,他的手机号换了。”

  洪妍并未放弃,来到南京几经辗转终于找到黄珉。“他说自己也是逼不得已,向我道歉,我的心就软了。”洪妍说,黄珉父母得知两人依然在联系,将黄珉弄到石家庄上班。两人再次失去联系,而孩子只见过父亲3次面。

  如今已经彻底死心的洪妍表示,她现在不指望别的,希望黄珉能堂堂正正站出来告诉自己,“这么多年的感情到底算什么。我现在做美容师,赚不了多少钱,他也应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黄珉父亲,他告诉记者,他已和洪妍的父亲私了过,付给洪妍四五千元孩子的抚养费,至于黄珉的下落,黄老先生不愿透露任何消息。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严国亚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独立生活时止。

  严国亚律师还认为,黄珉父亲虽然跟洪妍的父亲私了过,但这并不影响洪妍维护合法权益,作为孩子的父亲黄珉也逃脱不了应尽的抚养义务。见习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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