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陈英)生活垃圾如何收管理费?如何“管”好物管?面对这些当下的热点问题,政府将出台专门的条文。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政府获悉,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南京市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其中物业管理办法列入其中。
据介绍,今年共确定了8项政府规定的立法计划,分别为《南京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南京市水工程管理和保护实施办法》、《南京市城市管线规划管理办法》、《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此外,《南京市商品房交易监管办法》、《南京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南京市市政工程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南京市夫子庙地区管理规定》共4件项目列为调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