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成了继原材料价格上涨、燃料费用上涨带来的运输成本上升之后的又一涨价“理由”
厂商的“理由”是:《劳动合同法》生效——企业员工待遇“提升”——企业运行成本上升——消费品、服务涨价
有专家指出:“涨价消化新法成本”很荒谬,立法不够前瞻让企业钻了空子;管理部门要尽早出手干预,最高法院也应尽快出台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