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审时当庭向受害人母亲下跪
震惊椰岛的年轻女导游被害一案有了新进展,8日上午,海口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公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对吴以文提起公诉,被害女导游的母亲索赔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等共计290149元。
当庭向受害人母亲下跪
8日上午9时,震惊椰岛的年轻女导游被害一案宣布正式开庭。吴以文被法警刚押进法庭,便向被害人冯某的母亲下跪。
现年24岁的吴以文,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人,原系海口市某旅行社导游员。海口市检察院指控,2007年3月25日凌晨1时30分许,吴以文在其租住的海口市龙昆南路某公寓内,和其女朋友冯某在发生性关系过程中,用双手卡住冯某的颈部,将冯掐死。之后,吴以文将冯某包内的现金600元、诺基亚手机及农业银行卡盗走,并于当天下午到三亚商品街的农行取款机上用密码取出1300元。
3月27日,吴以文返回案发现场,用床单和衣物及汽油将冯某尸体焚烧,4月2日又用菜刀将冯某的尸体分解成五块,装进塑料袋中用水泥封盖住。经法医鉴定,冯某系因颈部遭受外力作用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吴以文无视国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之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追加其刑事责任。
母亲带女儿相片上庭索赔
8日,仍然沉浸在悲痛中的冯母带着女儿的相片出庭,并将女儿的相片摆放在原告席上的显著位置。冯母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其丧葬费、死亡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人民币29万余元。冯母同时认为 ,女儿与吴以文均是旅行社的员工,女儿是在工作期间被害,且在录用吴以文时未查明真实身份,旅行社应与吴以文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和冯母提出的赔偿要求。吴以文说,他并非故意杀人,他是在女友允许的情况下才完成了性关系,在其过程中因无意识兴奋下致女友死亡。
吴以文称,他没有杀人动机,他与女友形同夫妻,在共同的生活和工作中无丝毫的争吵。但是,对冯母提出的赔偿要求,吴以文没有意见。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据《南国都市报》
当庭下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