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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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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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第二天 13万工资款有了着落
  快报讯(通讯员 李自庆 记者 朱俊骏)小包工头李传胜怎么也没想到,他找发包人索要13万元民工工资款几年都要不到,可2008年1月2日起诉到鼓楼区法院后,法院第二天就给他“搞掂”了。在法官的主持下,他与被告达成了还款调解协议,其中最近的一次还款日期是在春节前的2月2日,被告将兑付给他6万元民工工资款,余款将在今年的10月30日前分两次结清。

  35岁的李传胜是句容人,几年前,他组织了一批老乡到南京来闯荡,接下了一些瓦工活儿。2005年夏天,李传胜经人介绍结识了浙江人董某。

  两人相识后不久,董某就常把自己揽到的工程发包一部分给李传胜,由李传胜组织民工具体施工。从2005年7月以来,李传胜先后从董某手里接下了多个装潢工程的瓦工施工业务,但最令他头疼的是,每个工程结束后董某总要拖欠一部分民工工资。

  3年来,李传胜一边为董老板效力,一边不停地向他索要拖欠的工资款。2007年6月双方终止合作后,董老板被李传胜索要工资款要得心烦,于是只好向他出具了一张欠条,言明欠李传胜2005至2007年的工人工资款13万元整,并表明将尽快还清。

  董老板出具欠条后很长时间,仍没有向李传胜还款的迹象。眼看春节就要来临,工友们一个个开始向李传胜追要应得工资,李传胜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万般无奈之下,从未打过官司的他只好硬着头皮决定打官司。

  新年第一天上班一大早,李传胜怀揣惟一的一张欠条证据跨进了鼓楼区法院的大门,立案庭法官问明详情后,当即为他开辟“绿色通道”,立马为他办好了立案手续。承办法官接案后2小时,就联系上了被告董某,获知被李传胜告上法庭后,董老板觉得问题严重。经过法官的耐心说法,董某很快认可了基本事实,并表示放弃答辩期,愿意立即接受法庭调解。

  次日下午2点整,原、被告准时来到法院,接受由承办法官组织的调解。尽管双方在还款的具体时间和形式上有分歧,但通过法官耐心做工作,双方还是很快达成了一致,整个过程仅用了1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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