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拆公字(2008)2号
中山陵园风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拆迁工程项目经我局审核许可实施房屋拆迁。现将有关拆迁许可等事项公告如下:
房屋拆迁许可证号:宁拆许字(2008)第002号
拆迁范围:玄武区:钟灵街129号、175号、171号、137号、167号、143号、121-1号、121号、153号、153-1号、7号、9号、149号、27号、27-1号、33-1号、43号、45号、67号。[拆迁以宁规城中用地(2005)0056号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为准]
拆迁期限:2008-1-21——2008-7-21
不服上述拆迁行政许可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拆迁人:南京钟山风景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拆迁人联系电话:84347209
拆迁实施单位:南京玄房拆迁有限公司
拆迁实施单位电话:51697050
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张地宝
拆迁评估单位:南京象仁土地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拆迁评估单位电话:84457081
请上述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做好拆迁准备。
拆迁监督单位: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 84706449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