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聚宝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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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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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
优势之中应防风险
  近年来非常火爆的固定收益信托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在2008年货币政策“从紧”的年度中又备受关注。由于收益率比照同期储蓄存款高,本息安全有保证,这类产品颇受中老年投资者喜爱,对定期储蓄也形成一定“竞争”。理财专家提醒,“固定收益”之中也应注意风险防范。

  信托类产品绝大多数不可提前支取,购买后只能持有到期,如投资者遇急事需要用钱,就会遇到麻烦。即使能提前支取也要付出一定代价,如手续费等。因此,这对于习惯于定期储蓄和国债的投资者是很不适应的。

  理财专家提醒,投资者应当注意,信托类产品大多数没有利息浮动条款,购买后即按签约利率执行,利率上升或下降一般都不会改变。此外,信托类产品存在信用风险。信托合同上一般都会有委托人(投资者)承担项目风险的条款,如果用款方经营出现问题,到期不能按时还款付息,就会给投资人带来损失。

  专家提示,投资者购买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的风险是相当低的,但购买这类产品也有技巧,要多看产品合同,选择那些“借款人”有实力、有银行担保的信托理财产品。

  新华社记者 呼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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