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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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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淑慎出庭求饶愿出钱出力免坐牢
  萧淑慎的尿液验毒报告显示她确曾吸食毒品,台北检方1月4日传唤她出庭侦讯。她的脸颊明显消瘦,还有熊猫眼。萧淑慎希望检察官能够原谅她,让她能够“做一些譬如说义工、辅导一些毒犯或捐款”来取代入狱服刑,因为“自己如果只是去服刑,对整个事情并没有什么正面的意义”。检察官赖正声认为,再度吸毒者都会被直接起诉,“萧淑慎不可能例外”。

  接受侦讯后,萧淑慎说:“不知道检察官会有什么样的想法,我希望用比较积极一点的态度,去把这个事情处理掉,像是做一些义工、辅导一些毒犯或是捐款、赞助什么协会之类的。”萧淑慎希望以缓起诉或服劳役的方式取代入狱服刑,检方认为机会“微乎其微”。有台湾记者问她现在是否还有毒瘾,她大笑说:“我没有毒瘾,你看我现在有发抖吗?没有嘛!”也有人问她:“担不担心会有第3次?”她急忙说:“当然不会,不要吓我,这样就可以了。”

  萧淑慎吸毒被捕后,父亲立即返台,打算未来将她带到深圳就近管教。她一度在MSN上表示想离开演艺圈,也曾到香港散心,似乎不想再被关注。

  萧淑慎因第2次吸食1级毒品被查获,依照台湾相关条例,可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虽然从刑期来看应符合缓起诉规定,但缓起诉是检察官的职权,并非被告要求就可以。且吸毒者若再犯,检察官通常都会起诉,而不会缓起诉。王易

  萧淑慎阻挡媒体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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