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最近兴起的激情戏风潮,广电总局在去年12月29日发出了《禁止制作和播映色情电影的通知》,第一个“挨刀”的是范冰冰主演的《苹果》。1月3日,广电总局发出了《广电总局关于处理影片<苹果>违规问题的情况通报》,称《苹果》严重违反《电影管理条例》,吊销该片的公映许可证,禁止继续公映。
撰文 快报记者 沈梅
影片中的激情场面
《苹果》海报上充斥着诱惑性的字眼和画面
《苹果》的“三宗罪”
《禁止制作和播映色情电影的通知》中规定,一些有露点、强奸片断的电影、电视剧“未经广电总局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第二个版本或内容片段,不得在电影院、电视台播映,也不得在音像市场和互联网上传播”,违规者将受到重罚。有业内人士分析,这个通知的出台意味着下一部与《色,戒》《苹果》类似的电影将无缘在内地公映。没想到几天之后,《苹果》就“出事”了。
广电总局在通报中列出了《苹果》的三条“罪状”:一,《苹果》片方擅自将含有未经审查通过的色情内容片段的影片在互联网上传播及制作音像制品;二,《苹果》片方将未经审查通过的电影版本,送往第57届柏林电影节参赛,严重违反了《电影管理条例》;三,《苹果》在宣传之时,老拿“激情戏”“裸戏”说事,被广电总局认定为“进行不健康、不正当的广告宣传”。
广电总局开出严厉罚单
因为《苹果》严重违规,广电总局吊销该片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没收未经审查通过的影片拷贝及相关素材,勒令制片单位15天内将拷贝送达广电总局电影局。广电总局还明确表示,停止该片在影院发行、放映,停止其网络传播,并建议有关行政部门停止《苹果》音像制品的发行。
广电总局对参与《苹果》拍摄的制片人、导演及相关演员也进行了批评,要求其作出深刻检查。对参与投资拍摄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最为严厉的是,广电总局取消《苹果》制作公司两年内摄制电影的资格,勒令该公司法人代表方励两年内不得从事相关电影业务。
■回应
■链接
范冰冰:
不担心形象受损
范冰冰的经纪人穆晓光表示,前夜,范冰冰在北京赶拍新戏《精舞门》至深夜。昨天下午,穆晓光才有机会将《苹果》因露点激情戏被广电总局禁映的消息告诉她。据穆晓光透露,在《苹果》中首次大胆露点的范冰冰听到这个消息后很平静,表示自己会遵从广电总局的指示,作深刻检讨,以后还是一样会认真拍戏。
第一次大胆演出就被广电总局盯上,范冰冰以后还敢接演激情戏吗?她通过经纪人表示,以后拍不拍激情戏,还是要看剧本需要。此外,范冰冰并不担心这会影响她的公众形象。穆晓光强调,范冰冰在拍戏前与导演李玉进行了充分沟通,拍激情戏的时候也“做足防护措施”。
佟大为:
我会深刻检讨
得知此事后,该片男主角佟大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是这样,我们一定积极配合广电总局,我也会深刻检讨的。”
李玉:
我已经被批评教育
记者致电导演李玉,她平静地说:“我作为导演不作任何解释,具体的条例还没看。我本人已经被批评教育过了,现在会配合处理此事。”
方励:
处罚并不合理
昨日,有记者致电身在美国的方励。方励称,前天上午他接到电影局制片处的电话,被告知对他的处罚,之后他上网认真研读了情况通报。
他认为电影局的处罚不够合情合理:“第一,市面上流传的所谓足版《苹果》是没有做完处理的剪辑版,是有人从视频工作站偷走的,这种盗版不应该由我来负责;第二,参赛柏林的事已经过去半年了,我给电影局写过两次检查;第三,影片已经通过官方审查做了很多修改,现在又吊销许可证,收回拷贝,让我很迷茫到底什么样的版本才是没有问题的,到底我们的底线在哪里?”
《苹果》早就被点名批评
早在去年3月,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副局长张宏森就在南京的一次座谈会上批评了《苹果》。张宏森激动地说:“佟大为、范冰冰演的《苹果》在柏林电影节上空手而归是必然的。”
张宏森表示,他很不喜欢《苹果》的剧情。《苹果》讲述了一对民工夫妻,女的被老板强奸了,男的向老板索要2万元。就在双方为钱争执不下的时候,女的怀孕了,男的因此加码:孩子加强奸,总共12万元。张宏森说:“作为艺术表达,这样的故事可以宽容。但作为中国人,我们不应该容许这个电影对时代有侮辱性描写。《苹果》中失实的描述,就连德国方面的评审专家也看不下去!”张宏森曾与柏林电影节的评审有过交谈,评审不解地说:“我到过北京,觉得中国人并不像电影中描写的那样啊。”
奇怪的是,被删了5次的《苹果》,最终放映时竟以拷贝放映不出来为由,还是放映了原来的未删节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