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 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关于实施基本生活消费品提价备案制度的公告》,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在有可能显著上涨的情况下,各地粮油、猪牛羊肉、牛奶和液化石油气的经营者,在一次性提高价格5%以上,或十日内连续提高价格累计达8%以上,都应在价格变动之时起24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价格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履行备案程序或者虚构理由的,物价部门可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4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粮油肉一次性
涨价5%需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