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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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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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买房三条利好等着你
  12月28日,国家有关部门均通过不同的方式发布了对楼市的一些政策及说法。其中关注度较高的有:老百姓买房铁定按房屋的建筑面积来交纳维修资金、开发商拒贷公积金将被严查、拿地后囤地不开发将承担违约责任。

  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国家各个部门“都在积极为规范房地产市场制定不同的对策”,这些新政策在明年的实施、出台,充分保障买房人的权益。

  利好一,按建筑面积交维修资金

  提示:江苏将按建安成本每平方米造价的5%交

  12月28日,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签署发布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存。

  12月18日,江苏省法制办召开听证会专门对江苏的办法草案进行了听证。该办人士昨天表示,江苏的草案和建设部、财政部的办法基本一致。

  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那这和江苏的按20~100元/平方米的标准是否矛盾?江苏省建设厅人士表示,这个标准在制定时,就是按江苏建安成本的5%左右估算的,也就是说江苏各城市的商品房建安成本是按1000~2000元/平方米来计算的,5%的计算标准符合国家规定。当然,各地的房产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来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的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江苏省法制办人士说,国家的办法于明年2月1日施行,江苏的办法“也将在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正式颁布实行,各地自己再行制定地区的办法”。

  利好二,开发商拒贷公积金要被严查

  提示:省市公积金管理部门都接受举报

  12月28日召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建设部相关官员透露说,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房地产企业捂盘惜售、哄抬价格、虚假广告、合同欺诈、恶意炒作、拒绝接受公积金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相关部门在立项、土地取得、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等环节违规审批、滥用权力行为,公开曝光违法违规房地产企业,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腐败人员。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表示,2007年下半年,管理中心已经发出通知,对开发单位拒绝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行为,将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配套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都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办理公积金贷款,一旦取证属实将依法查究。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部分买房的人公积金是缴存在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样也碰到有开发商拒贷的情况。该中心相关人士表示,随着南京市的严查,省里情况有望好转。本次建设部的表态将更有利于维护缴存市民的利益,切断商业银行和开发商的利益链,防止他们相互勾结违规房贷,造成楼市红火、房价撑高的假象。

  利好三,开发商休想“占地为王”囤地

  提示:南京已加大楼盘上市供应量

  12月28日,在“2007年中国房地产业权威高层会议”上,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郭宝平公开表示,国务院最近将颁布有关土地管理的两个政策性文件,其中关于集约节约用地的文件对用地进行了规定,比如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要严格约定建设项目开竣工时间、价格、违约责任等,并可能对囤积、闲置的房地产用地出台更为严格的调控措施。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国土局已经在新启用的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了开发商拿地后的开工和竣工间,不能按期竣工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期建设申请,因受让人原因造成延期竣工的,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楼市专家表示:这和房贷利率等政策一起,会加大明年楼市的上市量,使得楼市低潮期开发商也不能捂盘不出,选择增多对购房人而言肯定是利好。

  快报记者 尹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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