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民权/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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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3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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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比核价高千元 这房咋卖的
市民质疑“精装修”是强制消费,法院认定开发商无过错
  今年5月,南京实行“一房一价”。很多老百姓认为,在新政实施后,开发商销售的房屋价格,就应该是物价局核准的价格,但是如果物价局核准的是毛坯房价格,而开发商销售的是精装修房,那价格又该怎么算?

  南京一位市民为此与开发商较了真,官司虽败诉了,但也提出了一个问题:物价局的核价能不能一步到位?

  去年9月,市民王先生(化姓)在位于板仓街附近的一个新楼盘售楼处里,看中了一套每平方米7025元的小户型商品房。“这套小户型房子是精装修,由我们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您进行装修。”王先生说,售楼人员拿出宣传册说这套精装修房必须先签订装修协议才能购买。

  王先生于是与开发商签订了买卖契约,又与开发商和装修公司签订了精装修房协议,契约上约定单价为7025元,精装修房协议上约定装修标准是1000元每平米,实际上,王先生以每平米8025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套精装房。

  今年11月份是房子交付的日子,可开发商却始终没有与王先生办理交付,原因就在于双方为精装修的事情闹出了不愉快。原来,今年5月20日南京实行“一房一价”的新政,王先生在6月份了解到新政后,查阅了物价局的相关批文,结果他意外发现,南京市物价局对这套房子的核准价格是毛坯房的价格,没有涉及装修的内容。

  王先生很生气,开发商又是催交又是发送律师函,但他一直没有交装修款。

  王先生的理解是:“这套房子是可以独立交易的毛坯房,而不是开发商所说的‘精装修房’。我买房时开发商说必须签装修协议,这是强制我接受装修服务,侵犯了我的选择权和支配权。”

  王先生还觉得,在“一房一价”的背景下,物价部门审核的是毛坯价,开发商却以装修后的价格出售,明显不恰当,于是他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和装修公司告上了玄武区法院锁金村法庭,要求撤销他们签订的装修协议。

  开发商觉得当上被告很冤枉。他们认为,从这个楼盘刚开始销售时,就一直对外宣传小户型是精装修房,买房人都知道是精装修房,也签订了协议表明认可,买卖契约上也明确“精装修房按补充协议标准”,公司的做法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与开发商和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是三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王先生也没有证据证明开发商用虚假信息误导购房者,因此合同真实有效,于是近日判决驳回王先生诉讼请求。通讯员 玄民

  快报记者 马乐乐

  ■相关新闻

  3000元/m2!南京最昂贵的装修价

  物价部门正酝酿核准装修价,市民有望不再吃这个亏

  记者了解到,南京楼盘自严格实行“一房一价”的核价制度后,开发商价格核不上、用装修来凑数的做法在楼市愈演愈烈,在明显虚高的精装修价格中,最高的报价居然达到了3000元/m2。由此,今年年底南京物价部门已明确表态:将研究新办法,今后普通住宅的装修部分也要纳入核价范围。

  装修水分大

  购房人宁买毛坯房

  本案中的被告王先生为什么放着精装修不要、非要按物价核价买毛坯房呢?开发商又为什么非要把1000元/m2的装修强行搭售给购房人?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其实30~50m2的小户型,由开发商统一精装修是最好的,因为房子虽小,装修起来程序可一样不少。例如施工,一幢楼里几百家请不同的队伍,用不同材料,不乱套才怪。但业主宁愿自己麻烦,坚持不要装修,原因只有一个:认为开发商提供的1000元/m2装修不值。

  记者了解到,由于南京从6月以后对楼盘实行了严格的核价制度,许多楼盘毛坯房价格核不高,因此开发商往往会加装修,把装修价格拉高来弥补房价上的“不足”。

  每平米3000元

  南京最昂贵的装修价

  虚报装修价的案例比比皆是,南京奥体某楼盘的装修价格从一二期的1000元/m2迅速飙到了三期的2000元/m2,而它们的区别也就是三期的装修多了几盏灯、电器多了冰箱、洗衣机、空调(无电视),算下来实际增加的成本顶多只有200~300元/m2,水分很明显。

  最离谱的,建邺路的恒隆花园小户型居然报出了3000元/m2的装修价,这是迄今为止南京楼盘精装修的最高价。曾被购房人请去评估装修价值的精装修房专业验房师赵军告诉记者:这3000元/m2的装修没有床、电视、冰箱、洗衣机;装修材料上,也没有什么高档品牌,能看出仅有的几个品牌产品中,也只有洁具用的是合成,但洗脸盆的手动下水一眼就让人看出“这不是什么新款”。

  实际上,一般精装修1000元/m2就已经足矣,2000元/m2就可以做到“拎包入住”,并用上中高档的品牌装修材料。

  明年南京市民

  有望不吃这个亏

  如此看来,因“装修”而吃亏的老百姓不止被告王先生一人,但他却是南京为此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利的“第一人”。

  虽然官司输了,但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物价部门正打算将精装修纳入普通住宅的核价范围。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张瑞忠在市政府的有关会议上曾透露:以前因为江苏省对普通商品房核价的规定中,装修、车位等房屋附属设施的价格都不在核价之列,因此南京开发商纷纷用装修来变相逃避核价。

  裾记者了解,现在物价部门正在研究精装修核价的办法,普通住宅上的装修今后也要核价。由此,2008年买房的市民就可能不用再吃本案原告所吃的“亏”了。快报记者 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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