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6版:2007年家居总评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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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2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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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实施 行管办将办广场活动为您解析
   2008年1月1日起,《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的实施到底与老百姓有啥关系?在装修房屋的时候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不按照条例做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为了解答消费者的这些疑问,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将于元旦下午1:00~4:00在鼓楼市民广场举办大型咨询活动,面对面为消费者答疑解惑。

  政府企业齐齐上阵

  周二,《居家》周刊刊发了《装修房屋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文,提醒家装业主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条例》将正式实施,今后消费者装修房屋有许多必须要做到和坚决不可做的事项。稿件见报后,不少读者致电编辑部,表示他们希望了解更为详细的内容。

  与此同时,为了响应南京市政府和南京市人大法制委等的号召,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也为了满足读者进一步了解《条例》内容的需求,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将在鼓楼广场举办大型宣贯活动。

  届时,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市建委、市装饰办等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都将亲临活动现场,为消费者深入解读《条例》规定。锦华、千里马、中保龙、爱华、业之峰、元洲、红蚂蚁、龙发、面对面、联盛、星艺、羊城、东易日盛、志邦、迪普、东方邦太、柏林等家装公司和品牌材料商也将到场,与消费者面对面探讨《条例》施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有奖问答寓教于乐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家庭装饰监理公司和恒泰环境检测机构的相关专家也将到活动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与此同时,市装饰办还将邀请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家,为消费者解决法律问题。

  “我们举办这次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宣贯《条例》,让消费者了解《条例》内容,正确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在不知不觉中违规。”装饰办的张书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随着《条例》上升到地方法规的高度,消费者或者企业违反了其中的规定,就要接受处罚。”据悉,在这次广场活动上,装饰办还将详细说明违反《条例》的处罚方法。

  为了方便市民更深入了解、理解《条例》,这次广场宣传活动将采取轻松的方式进行。“比如通过快板来介绍《条例》相关内容,还有一些歌舞表演等。”张书记告诉记者,装饰办为到场的市民准备了《条例》宣传读本。快报记者 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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