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来南京打工,好不容易找了份工作,身份证却被老板扣押了,小张打来电话问,老板的这种做法合理吗?
小张是盱眙人,今年10月份来南京打工,在一个土菜馆做服务员,每月工资600元。在上班的第一天,老板就把他的身份证扣押了,当时小张也没有多想。最近,小张想跳槽,而老板却不愿意让他走,小张这才知道老板扣押身份证的目的所在。
值班律师认为,这个老板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用人单位如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将身份证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小张的工资已经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应当要求加工资。快报记者 朱俊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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