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钱程)南京市将对2008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期再顺延一个月,即截止到2008年1月25日。对已办理居民参保登记手续,并于2008年1月25日前足额缴费的居民,医保待遇仍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逾期不缴或未足额缴费的居民不享受2008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凡2008年1月25日前办理居民参保登记手续,并领到工商银行缴费卡的居民,可直接持工商银行缴费卡将2008年医保费存入全市工商银行各网点,或通过工商银行自助存款机、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办理缴费,由工商银行扣缴。凡2008年1月25日前仍未领到工商银行缴费卡的参保居民,将通过其他途径帮助居民办理缴费。
友情提醒:工商银行12月26日至2008年1月1日不办理缴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