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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情防盗“小偷排行榜”可行
· ■七嘴八舌
· 让公交专用道“出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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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2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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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防盗“小偷排行榜”可行
  [今日话题]

  小偷排行榜你听说过吗?下关方家营247号一家杂货店开张3年,“几乎天天被偷”,店老板忍无可忍之下自制了一份“小偷排行榜”挂在货架上,想起到警示作用。店老板称,自从有了“小偷排行榜”,店里再也没有丢过东西。

  (12月25日《现代快报》)

  [读者快评]

  小偷排行榜,我看行

  偷那些一元起售的杂货,就算是被抓了报官,最终也会因为案值太小而不了了之。但是,天天被偷,店主可受不了,贴出“无计名小偷排行榜”,以此来告诫那些贪图小利的人。实践也证明,这类无奈的“温情提示”还真的起到了一定的防盗作用。

  先贤说过,不以恶小而为之。相信偷拿小杂货的人本质也坏不到哪里去,只是一时没能把持住贪小便宜的念头罢了。店主抓到小偷不报警也是基于对他们人格形象的保护。

  其实,贪念人人都有,差别在于自制力的强弱。那些管不住自己手脚的人,不妨对号入座地看看自己在那张“排行榜”上的位置,想想自己的人格价值几何,更要体谅一下店主的良苦用心:人家已经温情提示了,您不能再执迷不悟呀!千里孤雁

  “小偷排行榜”值得借鉴

  “小偷排行榜”就如同道路上的交通警示牌一样,司机见了这些警示牌,就会提高警觉性。我觉得,警方不妨借鉴一下,在犯罪多发区域竖立这样的警示牌。如:在车站、码头等处竖立“请到正规旅店住宿,请勿被不良分子蒙骗”;在小偷屡屡作案的公交站台上竖立:“请乘客们上车时谨防小偷扒窃”;在盗窃频发的集贸市场、商场等处竖立“请顾客看管好自己的物品,提防被盗”。竖立这样的警示牌,既可以让人们在这些区域提高警惕,保障财产和人身安全,也能够让犯罪分子心虚胆寒。目前,在公交车和商场里偶尔可以见到类似的警示牌,但张贴的地点不太醒目,字体偏小,难以发挥警示作用。慢慢聊

  “排行榜”的有限性

  这位老板在物品丢失之后从来没有报警,也就是说他的物品一而再、再而三地丢失与对小偷无限宽容有关,如果发现物品丢失立即报警,估计不会被逼到这一步。如果有一天小偷对此排行榜不感兴趣,甚至会越来越猖獗,老板的排行榜就不管用了。老板还用什么办法应对?另外,一家门店挂上一个排行榜无可非议,如果家家都挂上排行榜,城市的形象扫地,这不是告诉世人,南京城小偷多吗?

  维护社会治安一靠提高市民素质,二靠警察等社会公器的有效保护,三靠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在眼前重要的是提高警察对小偷的打击力度,让小偷无处可藏、无处下手,下手即被抓,这才是保护社会稳定保障市民财产安全的根本,而不是靠小偷排行榜。nanyangcaiyi

  

  这张榜单一点不好看

  “炒盒饭男,30多岁;女学生;中年男,40多岁;高个子穿黄上衣男,40多岁……”虽然店主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是却一点都不好看。因为,与这份榜单一对照,谁都有可能是上榜者。也就是说,只要进店的都有嫌疑。这可让人弄不明白了,这位老板开店究竟是做生意,还是“请小偷入瓮”呢?

  按照店主的说法是“挂榜后再也没丢过东西”,可是如果因此“误伤”正常购物的顾客,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再说了,指望小偷能“自觉点”,跟“与虎谋皮”有啥区别?所以绝不能仅仅指着挂张“小偷排行榜”就能吓走小偷,关键还是该抓的抓,该报警的报警。草木菁华

  “小偷排行榜”是个好创意

  店老板贴出“小偷排行榜”,确实是个不错的创意。首先,它起到了“警示”作用,告诫小偷们:本店早有防范,且慢伸贼手!它还暗示小偷们,本店具有丰富的“抓贼”经验,这张榜单就是“战绩”,想必小偷们望而生畏,只能怏怏离去。其次,它还起到“曝光”作用。告诉小偷们,虽说是小偷小摸,够不上违法犯罪,但是,一旦被本店抓获,就会被“曝光示众”。虽然没照片,也没姓名,但年龄、性别特征也足以让小偷胆寒。类似这样的“小偷排行榜”,能够有效地防范小偷,杜绝和减少财产损失。同时,也不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值得店家们效仿。浪遏飞舟

  小偷排行榜应慎行

  店老板每次抓住小偷后不报警,这样做是否亵渎了法律的尊严?是否在助涨小偷的气焰?我们不能用道德来拯救社会的丑恶,依靠完善的法律才是挽救小偷的唯一出路!如果人人都知道在你的店里偷东西不会受到法律制裁,我想今后一定会有许多小偷,甚至游手好闲的市民都来你店里偷东西,到那时小偷排行榜是否只是一种摆设?小偷排行榜还是慎行为好!xiaowu2005

  温情用错了地方

  杂货店开张3年几乎天天被偷,有时看到顾客把商品装进了口袋也不报警,这家杂货店老板的宽容大度确实让人佩服。尽管如此,我却并不赞同他的做法。

  宽容是美德,但也要看针对谁,并且也要有个“度”。偷盗行为无论情节轻重,客观上都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理应为不法行为付出代价。挂“小偷排行榜”,虽然也起到减少偷盗的效果,但并不能让小偷从此改过自新,只不过他们又把黑手伸向了别处罢了。眼下社会上小偷小摸行为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猖狂,能说与被盗者的这种过分宽容没有关系吗?

  有人说过:“宽恕一个罪人,就等于纵容许多人去以身试法。”所以,对社会上那些形形色色的违法犯罪行为,公民就应该敢于诉诸法律,让其付出足够的违法成本,不敢再继续作案。而不应该顾及小偷的面子,或是因为害怕被小偷报复就放弃正义的选择。程绍德

  谨防“小偷排行榜”过期

  这样的善意提醒真的可以一直警示下去吗?我看未必。

  首先,小偷看到了排行榜后,由于心虚和“没有心理准备”或许会犹豫不决,空手而归,但来得次数多了难免会熟视无睹,进而又伸出第三只手来。其次,店主的温情提示也只能对于一般居民的提醒,因为,这些人往往都是一时贪心而随手捎带,所以,当真正的小偷看了“排行榜”后,难免会嗤之以鼻,不屑一顾,还以为是店主胆小无能呢。

  可见,“小偷排行榜”虽然起到了一时的警示作用,但并非长久之计。我认为,店主该报警时就报警,“小偷排行榜”过期后损失更惨。 王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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