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部名叫《江塘集中营》的电视剧在很多电视台播出后,掀起了一阵收视狂潮,该剧还收获了“2006年中国电视金鹰奖长篇电视剧奖”及“全国五个一工程”奖。然而一年过去了,该剧制片人赵治平却将投资方扬州电视台告上了法庭。
赵治平是南京电影制片厂知名制片人。当初他以乙方身份与甲方扬州电视台签订合作协议,其中第七条约定:《江塘集中营》如能制成精品,发行盈利10%以上,甲方将净利润的10%奖励给乙方。据赵治平说,《江塘集中营》拍成后从20集改为26集,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但是扬州电视台无视他为该剧立下的汗马功劳,频频违反合同约定,不仅在该剧播出时将他的职务改为“执行制片”,且至今未支付他应得的报酬及奖金,甚至连他垫付的工作费用也不予支付。于是,今年5月,赵治平向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要求扬州电视台支付其雇佣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报酬、奖励金,共计23万余元。
经过审理,本案早前由白下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赵治平的诉讼请求。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赵治平“难以理解”,他随即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提起上诉,并提交了新的证据。诉状称,被上诉方在将《江塘集中营》改编为数字电影《刺刀下的花朵》播映时,仍将上诉人的职位写成“执行制片”,并且本剧的实际盈利额已达10%以上,上诉人应当获得应得的奖励。因此,赵治平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快报记者 史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