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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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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民事赔偿案恢复受理
  在杭萧钢构内幕信息泄露案上周开庭后,该公司的民事诉讼部分也有了重大进展。

  昨天,原告代理律师、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律师向记者透露,此前曾宣布中止受理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市中院”)于昨天电话告知他,对该案已恢复受理。

  今年一二月份,杭萧钢构与中国国际基金公司就涉资344亿的安哥拉住宅建设项目举行谈判并签署合同草案,但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在此期间,杭萧钢构股票出现异动,曾出现连续10个涨停。今年5月份,中国证监会对杭萧钢构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后者在信息披露中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二是披露的信息有误导性陈述,即构成了虚假陈述行为,故依法对杭萧钢构及相关高管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杭萧钢构公司也发布相应的《重大事项公告》与《致歉公告》,把行政处罚决定与公开谴责决定向证券市场公开披露。

  根据相关规定,因虚假陈述引起权益受损的部分投资者向具有管辖权的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杭萧钢构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不过杭州市中院在受理后不久宣布中止受理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直到昨天,宋一欣终于接到杭州市中院的电话,被告知可以恢复立案。宋一欣表示,他们已开始为此案重新受理做准备,但具体的开庭时间还不得而知。目前,原告起诉的罪名仍是虚假陈述,而内幕信息披露案判决结果出来后,原告投资者还可视判决结果以内幕交易的罪名对杭萧钢构提起诉讼。

  快报记者 陈其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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