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免征额度有望调高到每 月2000元
全国人大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七成工薪阶层有望不缴个税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3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继续审议禁毒法草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等,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国有资产法草案、社会保险法草案等。
23日开始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600元提高到2000元。
按新起征点个税缴纳明细表
解读个税提高起征点
月收入5000元个税减负60元
关注社会保险法草案
挪用社保基金可判刑
关注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
车撞行人拟不再按比例赔
关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
专家质疑“劳动仲裁一裁终局”
记者昨天采访有关专家进行解读认为,此次个税起征点调整和CPI高位运行有直接关系,并且不排除随着CPI上涨继续上调的可能。此外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如果从目前的1600元提高至2000元。月收入5000元者将可以比目前少缴纳60元。
[算账]
少缴20元至80元
记者算了一笔账,按将个税所得费用减除标准提高至2000元计,若保持税率和级距等不变,月收入2000元至1万元者个人将减少纳税额20至80元。
以收入2000元、5000元、1万元三个档次的月薪为例,按照2000元新起征点,这三个档次收入者分别需要缴纳个税为0元、325元和1225元;比按照1600元的起征点分别少缴纳20元、60元和80元。
[解读]
为何是2000不是5000?
既然调高起征点是为了保障最基本的日常支出,为何是2000元而不是5000元?此前据调查显示,认为当前的个税起征点还需要再调高的受访者达97%之多。在具体起征点上,支持5000元的网友最多。
中国财政学会理事、广东商学院副院长于海峰教授反对个税费用标准全国“一刀切”。“2000元的标准对于低收入地区的居民来说可能不错,但在东部地区,就还没到位。”他认为,在调整个人收入分配的层面上,应该让低收入群体不纳税,争取中等收入群体少纳税。“从广东消费水平上看,2000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比较紧张。”他认为广东的减除标准应该在5000元左右。
对此,人大金融系教授安体富告诉记者,对于北京、上海等生活成本高的大城市来说,调高到2000元的实际影响确实不够。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全国统一税制,这就不得不考虑全国收入和物价的平均水平。此前对于个税是分地区还是全国统一专家有过讨论,分地区的好处是考虑到各地区收入和物价水平不同,对北京、上海等城市适当调高起征点,但目前人口流动性太大,这样一来很容易造成人才往富裕地区集中,会不利于中西部发展。
[未来]
家庭为单位征税尚不现实
“发达国家个税所得费用减除标准实行指数化,即根据每年的通胀率和收入水平进行调整。”安体富介绍说,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税制一直是国内个税改革的方向,但目前我国对于每个家庭信息掌握不对称,如一家几个子女赡养老人,老人每月在哪个子女家生活?以家庭为单位综合征收个税在国内实施目前还不现实。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孙钢教授则指出,以后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将是在标准扣除之外,考虑财政情况和整个消费支出的结构变化,逐渐增加一些专项扣除的内容。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家庭的赡养人口支出、教育支出、保险支出、住房支出等,都被列入了税前扣除之列。
[影响]
100多万南京纳税人有望受益
昨日审议的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当前每月1600元调整到2000元。记者了解到,个税起征点一旦再次提高,南京100多万个税纳税人将从中受益。
从198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以来,2005年调整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减除标准是到目前为止的惟一一次。
挪用社保基金将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昨天上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首次审议了社会保险法草案,该草案重点对社会保险的原则、各险种的覆盖范围、社会保险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等内容做了规范。
不办社保主管罚3000
草案规定,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草案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该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中划扣社会保险费。不足额缴纳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单位不按期缴纳或者少缴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缴欠缴数额,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挪用社保基金可判刑
为了增强社会基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草案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草案还规定,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责令追回被挪用的资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进城民工应享受社保
进城务工农民是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必须参保的对象。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建议草案有针对性地规定进城务工农民依法参加、逐步享受与城镇劳动者相同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原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进行二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进一步明确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一方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的三大问题。
二审稿首先进一步明确了在什么情况下机动车一方才承担全部责任。修正案草案原来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目前已修改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进一步明确了双方都有责任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如何承担赔偿责任。最初的修正案草案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对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主要责任的情形分别规定机动车一方按照80%、60%、4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目前修改为,“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重庵介绍,这样修改主要的考虑是交通事故错综复杂,在当事人和解、公安机关调解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中,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个案的具体赔偿数额较为切合实际。
第三,进一步明确了机动车一方完全没有责任时,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李重庵说,需要说明的是,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都是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才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这次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做修改,在总结本法施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妥善处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机动车双方的权益是必要的。”李重庵说。
此外,有的常委委员提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解决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问题的重要制度,现在保费过高、保额过低,应予调整。法律委员会建议将这些意见转交国务院有关部门在修改有关规定时认真加以研究。有的常委委员还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其他规定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建议在今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时对这些意见一并研究。
关注禁毒法草案
昨天上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第三次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审议。有关专家提出,部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实行一裁终局的规定有利于解决劳动争议处理周期过长的问题,但不一定都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议再作斟酌。
提请审议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这次审议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还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未成年人可不强制隔离戒毒
个人所得税工薪减除费用标准(个税起征点)有望从现在的1600元/月调整为2000元/月。昨天上午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200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从2006年1月1日起,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800元/月调整到1600元/月。事隔近两年,国务院再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修改这一标准的议案。
七成工薪族不用缴个税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昨天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作有关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说明时说,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1600元/月提高至2000元/月,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人数的比例将由50%左右降至30%左右。
照顾中低收入阶层
谢旭人表示,将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每月两千元,既可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需要,也统筹兼顾了财政承受能力,并体现了重点照顾中低收入者的政策调整意图。这次调整主要是为了保证居民基本生活不受影响,重点照顾中低收入阶层。
近两年在我国居民收入进一步提高的同时,居民的生活消费支出和物价指数有所上涨。2004年到2006年,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分别是16024元、18364元和21001元,但是这几年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尤其是今年以来增长比较快,前两年分别是1.8%和1.5%,今年1至9月份同比增长了4.1%,明显高于2005年和2006年。
2000元标准集合多重因素
按照测算,平均每一个城镇居民家庭就业人员要负担1.93个人的生活费用(包括赡养老人和抚养小孩),因此,2007年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包括衣、食、住、行等方面)将达到19030元,即1586元/月。据估计,到2008年将达到1745元/月,部分中心城市居民消费支出还要大于全国平均水平。为了使减除费用标准具有一定前瞻性,该草案将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
财政将减收约300亿元
根据2006年相关数据测算,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2000元/月,将减少财政收入约300亿元。
整理、计算:陈一荣,制图:李荣荣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的禁毒法草案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对依照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社区戒毒,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关注其他法律案
首次审议国有资产法草案
审议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对宽容科学家失败作出进一步明确,鼓励科学家在创新过程中放下思想包袱,勇于尝试、大胆探索。原始记录能够证明承担探索性强、风险高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的科学技术人员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该项目的,给予宽容。
首次审议国有资产法草案,对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五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葡萄牙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议案。
审议国境卫生检疫法修正案草案,拟取消尸体、骸骨入境、出境许可证核发的有关规定。综合新华社、《北京晚报》《京华时报》《广州日报》及快报记者 都怡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