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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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2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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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巡逻民警昨起上路“管”交通
  从昨天开始,南京的治安巡逻民警在早晚交通高峰时走上街头,协助交警疏导交通。据介绍,此举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交通拥堵问题。但警方表示,目前治安巡逻民警只有交通违法行为管理权,没有处罚权。

  治安巡逻民警上路疏导交通

  “快点过,抓紧时间!”昨天早上7点多钟,在来凤街集庆路路口,秦淮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朱海伦警官早早来到路口,协助交警三大队的交警指挥疏导交通。脖子上挂着一个哨子,打着标准的手势,要不是业内人士,肯定看不出朱海伦其实并不是交警。

  据悉,近日,江苏省公安厅推出警务改革新举措,打破警种之间壁垒,最大限度地整合警力资源,提高警务效能。为此,南京市公安局在进行深入调研后,首先在秦淮区部分次干道、支路及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路口,尝试治安巡逻民警开展交通疏导的试点工作。

  朱海伦警官告诉记者,他们前段时间接受了专门的培训,目前各项交通疏导手势等基本功都学得差不多了,“路上再跟交警学习一下,疏导交通应该没问题!”

  据南京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12月21日起,每天早晚两个交通高峰时段,治安巡逻民警将出现在南京主城区24个急需疏导的交通次干道拥堵点上。今后,警方还将不断增设交通疏导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现状。

  暂时没有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权

  因为南京交警的警力相对不足,为此警方才决定让治安巡逻民警协助交警疏导指挥交通。那么,此举是否意味着管理治安工作的巡逻民警将和交通民警一样,也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权?

  对此警方表示,此次新推出的这项举措,对于治安巡逻民警来说,应该是管理权和执法权相剥离,也就是说,治安巡逻民警有权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制止、管理,但却无权对违法行为人及违法车辆作出处罚。这个处罚权,依然是由交警来行使。治安巡逻民警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可通知就近的交警前来处罚。至于将来会不会赋予他们更多的权限,还在进一步研究中。

  快报记者 田雪亭

  通讯员 宁公宣

  ■相关新闻

  260条背街小巷

  施划7000多个停车位

  快报讯(记者 田雪亭)在治安巡逻民警协助疏导交通的同时,南京警方还在做着另外一项工作,就是通过各种手段,最大限度挖掘资源,增加市民停车车位。据悉,目前南京市公安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居民小区停车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全市背街小巷和停车路段进行梳理整治。

  据悉,目前警方正在联合相关部门疏导260余条背街小巷,初步的计划是在这些背街小巷的空余处施划出约7220余个停车位,以方便周边群众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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