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对原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秘书秦裕、新黄浦集团原董事长吴明烈上诉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两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该判决也为终审判决。
今年11月19日,吉林省高院对秦裕、吴明烈的上诉案进行了书面审理,直至本月20日审理完毕,正式宣判。
秦裕、吴明烈是在第一批业已宣判的“上海社保案”涉案人员中,仅有的两名上诉者。两人的上诉理由,均认为自己存在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一审无期徒刑的判决过重。
今年9月25日,长春市中院对秦裕案一审开庭,当日宣判。判决书称,1998年4月至2006年6月,秦裕在担任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韩国璋、吴明烈、张荣坤等人谋取利益,从中索取、收受贿赂款物折合682万余元。
鉴于案发后秦裕坦白大部分受贿事实,并提供线索令司法机关侦破其他重大案件,有重大立功表现。兼之有赃款赃物已被追缴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因此,秦裕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年9月19日,吴明烈受贿案一审开庭,吴被控收受华闻控股单位行贿总计1000万元。9月23日,吴明烈被判处无期徒刑。
秦裕、吴明烈案终审判决当天,长春中院对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原董事长王成明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成明因共同贪污3亿元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受贿21万元罪名成立,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两罪并罚被判死缓;其共同贪污罪的同案犯,上海闵华实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严金宝、上广电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陆天明,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十五年有期徒刑。
严金宝和陆天明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欲上诉,王成明并未当庭表示上诉。知情者称,王仍有上诉意愿。
根据检方的指控,王成明涉嫌受贿21万元,共同贪污3亿多元。此3亿元是来自“南郊别墅土地案”中600余亩土地的差价。
综合《财经》杂志、《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