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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房的困难家庭也可申购经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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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2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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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的困难家庭也可申购经适房
  有房的困难家庭也可申购经适

  房

  ■南京六种方式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

  ■明年1月1日施行,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都可享受

  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这些政府保障住房和你有关系吗? “今后三年,还将有76692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入住房保障”。在昨天上午南京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出台了《2008年—2010年南京市住房保障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南京住房保障的“门槛”从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同时,南京市政府还专门配发了《市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悉,两份文件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在未来三年,南京包括三区两县在内的住房保障资金投入将超过13亿元,住房保障覆盖面达20%以上,这意味着超过南京城镇总人数1/5的城镇居民都将享受到住房保障。

  主要内容

  [具体保障]

  ■江南八区保障范围(同时满足条件):南京市城镇户口满5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住房保障收入控制线(750元/人·月);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全市住房保障面积控制线(15㎡/人);市政府确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被保障家庭可以选择购买部分产权,以共有产权方式予以保障,但份额不小于50%。

  ■保障方式创新,增加发放购房补贴和申请共有产权的廉租保障方式。

  ■符合实物配租条件但自愿放弃实物配租,选择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的,在此基础上将上浮20%计发补贴。

  未来三年

  再建600万平米经适房

  江南八区住房保障方式

  [亮点]

  保障方式

  增加到六种

  “这次规划纲要最大的亮点就是将南京住房保障的条件从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南京市房产局新闻发言人、党委副书记黄长安说,而保障方式也从原来的4种方式(发放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出售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增加到6种,保障面也覆盖到南京市城镇居民的20%以上。

  他说,这次新增的两种保障方式是“发放购房补贴和申请共有产权的廉租保障方式”。这样,在此次规划纲要中,南京就形成了6种住房保障方式:一,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二,对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其他特殊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实物配租;三,对购买其他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购房补贴;四,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五,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共有产权的廉租保障方式;六,对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可进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建设供应政策按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规定执行。

  [详细解读]

  住房保障扩大范围当然是件大好事,可是纳入保障的家庭能住上什么样的房子?如果现在手上有面积较小的住房怎么处理?保障性购房补贴怎么计算的?达不到居住保障房的困难家庭,新的租赁补贴又涨了多少?昨天,南京市房产局新闻发言人、党委副书记黄长安说,对于在保障范围的人群,规划纲要中分别制定了4种对应的标准,可以根据自身条件作出相应的选择,但“被保障家庭只能享受一种住房保障方式”。

  四大利好,看看你能享受哪种

  据统计,南京江南八区被列入住房保障的家庭有6.5万户,未来三年还要建多少房子才能保障这些家庭“住有所居”呢?

  规划纲要提出,三年内南京还要新建经适房600万平方米、7.3万套,这其中含廉租住房15万平方米、3000套。除廉租住房外,7万套经适房有1万套供应给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另外6万套是解决拆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在筹集3000套的廉租住房中,其中新建2400套,回购退房600套。同时,还将发放廉租租赁补贴约4亿元,惠及近6万户;保障性购房补贴发放0.6亿元,惠及3000户。

  按照具体保障的步骤,南京将会分三步走:今年年底前实现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对符合规定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底前,对符合规定、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10年底前,对符合规定、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城市低保无房困难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廉租房户型分40、50平方米两种

  住房保障资金明年要花3.6亿

  一位购买经适房的市民在选号         (资料图片)

  [标准一]对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按家庭人口,分别保障约40平方米(1-2人户)、约50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廉租住房。

  [标准二]对无房或退出现有住房(所退原房,政府按评估价回购)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购60平方米左右的经适房。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拆迁困难家庭,可按规定申购经适房(拆迁安置房)。

  “这个面积是符合国务院精神的。”南京市房改办人士说,5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基本也能满足了困难家庭的居住,而考虑到一些家庭人口较少,一些1—2人一户家庭的安排40平方米的单室套也足够了。

  房改办人士说,经济使用房的60平方米户型也是国务院规定的。但是,如果有房还想申购的话,必须先行退房,由政府按评估价回购。这点可以看出,南京经济适用房的范围不再仅仅是主要供给城市拆迁户,一些家庭人均房屋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也可以住上经济适用房了。

  [特别提醒]

  廉租房也可以买下50%以上的产权

  除了新增的发放购房补贴的保障方式之外,还有一个值得低收入家庭关注的保障方式,就是保障房的共有产权。

  南京市房产局房监处处长李真说,一些低保无房户、部分低收入特困家庭、部分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等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如果手中有闲钱,可以购买廉租房的部分产权,满足低收入人群从单纯的承租人到产权人的需求。不过要购买产权,购买的份额必须不低于廉租房价值的50%。如果购买者将廉租房50%的产权买下来,那么这套廉租房的性质就转变为经适房了。

  经济适用房转售要按政府指导价卖

  由于此次是规划纲要,黄长安说,具体的实施细则还要进一步制定,并且与两份文件配套的细则很多,目前初步梳理出有不少于10个细则,今后会逐步向社会公布。

  他透露说,南京将会根据国家、省内的意见,结合南京实际,尽快出台经适房和廉租房的细则。至于回购住房、住房补贴等一系列配套细则都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目前已经有了基本草稿,正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廉租房、经适房

  细则近日出台

  截至去年底,南京一共规划经适房用地1.6万多亩。今年在建设用地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又新批20多块地,共计6000余亩,作为经适房新增项目储备用地。而今后三年,江南八区供应新建经适房和廉租房建设用地共600公顷,总体计划基本落实。

  在资金上,从2008年起,南京市每年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6亿,三年共10.8亿。明年的3.6亿中有1.2亿用于新建廉租房,1.5亿用于租赁补贴,其余用于回购廉租房和保障性购房补贴。

  在市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为廉租房保障资金设立财政专户,其中市级财政承担年度实物配租廉租房建设资金,其余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6:4的比例分担。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进入财政专户,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也不得低于10%。

  无房困难户最高可拿36720元房补

  经适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只有有限产权,因此经适房的转让是有条件的。按照南京市先前的规定,经适房不满5年出售的,由政府原价回购;满5年的,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政府可按经适房购买价与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售房人收取其收益,专项用于经适房建设。

  此次《意见》严格了经适房上市交易的管理,规定购买经适房满5年的才可以转让,而转让买卖主要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政府回购,回购时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二是必须转让给符合申购经适房条件的居民,而且价格不得高于届时全市经适房的政府指导价,转让后经适房的产权性质不变,依然是有限产权。不过,集体土地上被拆迁户拿到的经适房在5年后转让不受限制。

  三区两县

  三年也要建16070套经适房

  [标准三]对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申请保障性购房补贴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现有住房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7平方米之间的差额,每人每平方米补贴720元购房款。

  据悉,低收入家庭的控制线是人均750元/月以下,如果按每户三人,人均17㎡,720元/㎡元计算,那不是意味着可以拿到36720元补贴?黄长安解释说,应该分为无房和有房来算。如果无房的话,这笔账没算错。但是,如果是有房的,就要算差额部分。比如说某户人均面积只有10平方米,那么这个差额是7平方米,按三口之家算,能拿到的购房补贴就是15120元(7720元人)。

  一年3.6亿的资金主要是用于江南八区的住房保障,而江宁、浦口、六合、高淳、溧水三区两县的住房保障也有了一定的规划。

  据测算,三区两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有11692户。今后三年会供应223公顷的保障住房建设用地,建设16070套、124.38万平米的经适房。在廉租房租赁补贴上,会发放1.5万多户,1亿多元;保障性购房补贴发放资金1990万元,惠及870户。

  租赁补贴每月150元“托底”

  [焦点释疑]

  注:★被保障家庭可以选择购买部分产权(份额不小于50%)。

  申请程序(申请后要经过两次审核)

  (1)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人口状况、住房状况、财产状况等进行核查、公示后,报送民政部门;

  (3)区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情况进行审核后,提交同级住保办;

  (4)市、区住保办进行审核,由市住保办予以公示;通过上述审核程序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按通知办理相关住房保障的有关手续。

  经适房建设现场

  [标准四]对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购房补贴等保障方式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发放租赁补贴的保障。具体为:按人均建筑面积17平方米标准,不足部分低保人员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4元,其他人员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0元,每户每月补贴金额不足150元的补足至150元,1人无房户每月按300元发放;对于符合实物配租条件自愿放弃实物配租选择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的,在此基础上上浮20%计发补贴。

  这个租赁补贴的账怎么算?有关人士解释说,租赁补贴从原先的人均不足12平方米放宽到现在的17平方米,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首先要满足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比方说一户有低保人员的三口之家刚好是45平方米的面积,与51平方米(人均17平方米)相差6平方米,按14元/㎡计算,就要享受84元的补贴。但是按照规定,每户每月补贴金额不足150元的可补足150元,150元是个“托底价”,所以他们每月能拿到150元。

  1人无房户每月按300元发放,两人乃至家庭多人的无房户呢?对此,房改办人士表示,如果是两人无房户,且都是低保人员,按照面积为零计算,就按“14元17平方米2人”来发放补贴,每个月就有476元的补贴,这就是考虑要让无房户能租上房子。

  疑问1

  租赁补贴何时发放?

  对没有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购买经适房、购房补贴等保障方式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领取租赁补贴。

  据悉,2008年政府将掏出1.5亿用于租赁补贴,这也是廉租房中主要的保障方式。2008年底,南京对符合规定、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但具体发放时间有待确定。

  疑问2

  买了共有产权后

  廉租房租金怎么算?

  购买了共有产权之后,就变成了房子的“半个主人”,廉租房的租金会有什么变化呢?

  昨天,房产局人士在会上表示,购买一定的产权份额后,没买的部分仍然要按照廉租房的政策实行,就是依然要交租金。

  疑问3

  集资建房有何限制条件?

  单位集资建房作为一种保障方式,此次出台的政策与此前的集资建房政策有何区别?

  黄长安说,此次规定的集资建房有特定对象:集资建房只能是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同时集资建房的供应、销售都有确定对象,在优先满足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需求后,仍有多余房源的,必须由市政府统一出售给符合经适房申购条件的家庭,或者以成本价收购后作为廉租房的房源,不得随意出售。

  特别指出的是,政府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建房,集资建房的房子也不得卖给非经适房的供应对象。

  本版撰文 快报记者 尹晓波 陈英

  除了建经适房、筹集廉租房等保障方式之外,改造危旧房也将全力推进,改善百姓的居住条件。经初步调查和各区上报,江南八区的危旧房总面积约300万平方米,南京计划到2010年底,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重点危旧房片区的改造任务。黄长安说,明年江南八区将分别启动2-3个危旧房片区的改造项目,同时计划出新小区80个,整治房屋900幢。

  各区改造2-3个危旧房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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