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3版: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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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1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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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撞伤人私了 弱女子终得公道
  一场横祸从天而降,一位下岗女工身负重伤后身陷绝境,被迫与肇事者签订了一纸“和解协议”,从而放弃一笔巨额赔偿费。然而当医院将其伤情未愈,还需继续治疗的通知摆在她的面前时,幡然醒悟的她将肇事者告上法庭。由于“协议”已经履行,且她无法提供自己受要挟欺骗从而使“协议”显失公平的证据,她惨痛败诉。正当她在申诉的路上艰难地跋涉时,一场正义的行动,让她终于讨回了公道。

  一纸协议赖掉1.5万元

  今年28岁的李春燕是贵州省铜仁市人。2004年初,她从一家工厂下岗后,为了生计,她来到湖南省怀化市打工。她在饭店洗过盘子,在农贸市场摆过地摊。天道酬勤,一年多来,由于她吃苦耐劳,身上总算积攒了一万余元。正当她对未来充满信心时,一场突如其来的灾祸将她的希望撕得粉碎。

  2005年6月18日清晨,天刚露出鱼肚白,李春燕就匆忙起床拉着一麻袋的衣服往农贸市场赶。出门刚走到大街上,意外的事情发生了:一辆飞驰而过的两轮摩托车突然向她撞来,她想避开,但已经来不及了,随着一声惨叫,她顿时倒在血泊之中昏迷过去。等李春燕苏醒过来时,她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原来,在李春燕被撞倒后,周围赶早集的群众迅速围拢过来,肇事者郑春华无法脱身。见此,郑春华只得硬着头皮打110报警,并叫上周围群众协助他将李春燕送进了医院。经过医院诊断,李春燕的主伤是左脚被撞成粉碎性骨折,身体的其他部位也是伤痕累累,惨不忍睹。

  李春燕的母亲从贵州星夜赶过来,见女儿伤成如此模样,她趴在女儿的病床前泣不成声。

  一个月治疗下来,李春燕的伤虽然初愈,但医院的治疗费用30000元让李春燕心里凉了大半截。令李春燕心里稍稍宽慰的是,交警部门认定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由肇事者郑春华承担。后交警部门通知郑春华与李春燕一起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郑春华反复以自己家庭困难为由进行搪塞,因而调解没有达成协议。对此,身处异地他乡的李春燕只好暗中默默流泪。

  医院的费用总不能欠着不交,一天,就在李春燕万分焦急之际,郑春华来到李春燕租住的小屋里,他拿出15000元钱,对李春燕说:“大妹子,我上有老下有小,老婆已经下岗了,这件事全是我的错,你给我一个机会,这件事我们私下解决好不好?”开始李春燕不同意,她认为,在这次交通事故中,自己没有过错,腿折了自己还要承担一半的医疗费,岂不是太冤了吗?见李春燕不同意,郑春华使出浑身解数,不是打比方,就是举例子。见李春燕依然没有同意的意思,郑春华干脆耍起了无赖:“你去打听打听,如今的交通事故到最后哪件不是到法院打官司,就算打了官司,能全额拿到赔偿费的又有多少?我可丑话说在前头,这15000元钱如果你不要,那我就马上出门,然后拍拍屁股一走了之,到时你一分钱都得不到!”为了能将医院欠交的费用补上,万般无奈,李春燕只得违心地与郑春华签订了一次性赔偿15000元,其余部分予以放弃的和解协议。协议签订后,郑春华马上要李春燕打好收据,然后急切地将15000元交给了李春燕。

  打官司讨不回多出的医药费

  2005年8月10日,李春燕到医院对自己的伤情进行复查,复查结果让李春燕如同掉进了冰窟窿:她的伤还存在后遗症,需要继续进行治疗,费用约7000元左右。

  想着自己已经垫进了半个家底,如果再继续治疗,自己今后生意的流动资金都成问题。尽管伤处还在隐隐作痛,但李春燕还是咬紧牙关回到家里讨主意。对此,家人都责备她不该轻率地与郑春华签订和解协议。

  听了家人的话,李春燕也觉得受了郑春华的骗。李春燕找到郑春华,向他索要剩下的15000元医药费,并要他承担继续治疗的费用。郑春华一听顿时恼羞成怒,他拿出和解协议大叫:“白纸黑字写着的,钱你都拿了,你怎么这样不讲信用?这钱,砍我的头我都不出,任你到哪里去告,我都奉陪到底!”李春燕不服这口气,她一纸诉状将郑春华告到法院,要求法院宣布该和解协议无效并判令郑春华赔偿余下的医药费用15000元及继续治疗费用7000元。

  2005年9月2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郑春华凭着有与李春燕签订的和解协议而显得满不在乎。尽管李春燕反复向法官表明该和解协议是在自己不情愿的情况下与郑春华签订的,但由于自己没能向法庭提出有效证据,郑春华对当初要挟李春燕的情节进行否认,法庭没有采纳李春燕的观点。

  2005年10月10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李春燕的诉讼请求。李春燕不相信,为何是这样的结果。她心急如焚地找到主审法官,法官告诉她:“你与郑春华签订的和解协议是双方自愿的行为,而且你已经收下了郑春华的15000元医疗费,说明该和解协议已经生效并已履行,过后你又反悔是没有理由的。”虽然李春燕也觉得法官说得在理,但自己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接受这份和解协议也是不容否定的事实。但苦于自己没有证据,李春燕只得把不服压在心底。她想到了上诉,但上诉还得花上一大笔钱。已经身无分文的李春燕只得继续找承办该案的法官。三番五次,法官也被她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感动了,法官真诚地告诉她:“案子已经判了,如果你不服,你可以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你说你没有钱上诉,那只好申诉好了。”“申诉?”她心里不禁豁然一亮。

  从那天起,李春燕就一次次往返于法院之间。但由于没有证据,她的申诉被一次次驳回。

  找公证录讲话真相终于大白

  怎样才能获取郑春华的证据呢?李春燕冥思苦想。她也想过用微型录音机将郑春华的话语录下来,但是如果郑春华不承认或者法庭不采信,这样做就会打草惊蛇。就在李春燕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一位姐妹的一句话,终于让此案柳暗花明。

  一天,李春燕将此事告诉了她的一位要好的姐妹,那位姐妹告诉她:“你怎么这样傻?现在不是时兴公证吗?你可以去找公证员公证一下嘛!”“公证?”这句话提醒了李春燕。于是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公证处,一位姓刘的公证员接待了她。李春燕声泪俱下的陈述,深深地打动了小刘的心。公证员小刘说:“我陪你一起去,先不暴露身份,你用微型录音机将郑春华的讲话录下后,我就表明身份对录音进行公证。”

  2007年8月28日,李春燕终于打听到了外出打工的郑春华已经回到家,于是李春燕赶到公证处将郑春华回到家的消息告诉了小刘。小刘二话没说就跟着李春燕一起来到郑春华的家。郑春华以为小刘是李春燕的亲戚也就毫不在意,在与李春燕的争论中郑春华忍不住破口大骂:“欺骗你怎么了?你这种人啊就适合被骗!我当时就是想赖掉15000元,那又怎么样?有本事你就再去告啊,上次告状你不是输了吗?”在郑春华口喘粗气的过程中,李春燕轻轻地按动了衣袋里的微型录音机按钮。

  此刻,小刘亮出了公证员的身份。这一下郑春华愣住了。小刘要李春燕将录音机里的声音放一遍,经核对无误后,小刘当场签署了证据公证书。但郑春华拒绝在公证书上签字。

  2007年9月3日,李春燕将这份至关重要的公证书与录音带原件提交给法庭。由于有了确凿的证据,法院对此案决定立案再审。10月18日,此案进行再审开庭。面对这份公证书及当庭播放自己的真实“表演”,开始郑春华还想抵赖,在法官几次威严的问话中,他不得不低下了头,再也没有上次开庭那般神气,他不但当庭承认了录音带里确实是自己的声音,而且还同时陈述了当初为了赖账而要挟李春燕签署“和解协议”的过程。因此,法庭当庭采信了李春燕提交的公证书及录音带原件的证据效力。

  2007年11月5日,法院对此案作出再审判决:被告郑春华赔偿原告李春燕医疗费用15000元及承担今后继续治疗的费用。(文中人物为化名;谢绝转载、上网) 勤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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