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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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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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被送还分文未失 失主赞“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12月14日,快报B4版报道了《监控摄下“拎包贼”》之后,事情出现了转机,那三名年轻人迷途知返,那拎走的包又被送了回来。

  “您丢失的包被送回来了!”前夜,失主曹先生接到南京地铁公安分局玄武门站派出所电话后,终于松了一口气,“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据悉,包是被一不知名年轻女子送到地铁新模范马路站“失物招领处”的。在派出所领包时,失主发现所有财物分文未动。

  经曹先生清点,包内的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丝毫未损,电脑内的资料未被动过,15000元现金也一分未少。派出所马警长告诉记者,前晚10点20分,他正在鼓楼执勤时,突然接到地铁玄武门站工作人员的报警电话,“工作人员说,有人捡到一个包送了过来。”三分钟后,马警长和同事赶到了现场。

  “是一个年轻女子把包送来的。”地铁新模范马路站“失物招领处”工作人员回忆说,当晚10点20分,一个25岁左右的女子提着一个黑包匆匆走过来,称刚刚在地铁站里捡到一个包,于是就送到失物招领处来。但不等工作人员细问捡到包的情景,以及对方的姓名和联系电话时,女子就匆匆离去。工作人员说,有人捡到失物并送到失物招领处的事情经常发生,因此她也就未在意。按照规定,工作人员未私自打开包,而是报了警。

  马警长和工作人员一起打开包后发现,包内有贵重的笔记本电脑、相机和大叠的现金,此外还有3个U盘、一个电脑充电器以及一个名片夹。马警长一边根据名片上的电话联系失主,一边让工作人员在广播里反复播放,希望失主得知后能前来认领。警方认为,拎包人有可能是在快报上看到了相关报道,迫于压力,不得不将包“完璧归赵”。

  面对失而复得的物品,失主曹先生非常感慨,“说实话,我没想到包还能找回来。”曹先生表示非常感谢快报,“否则包十有八九就回不来了。”曹先生说,从监控录像上看,这三个年轻人只有20出头,年轻人偶尔犯错误是可以原谅的。况且拎包的人应该不是有意侵占,而是一时起了贪心,“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曹先生表示将不再追究拎包人的法律责任。

  对此,警方认为应对拎包人知错就改的行为予以鼓励和赞扬。“市民捡到他人失物后,应及时送还,如果找不到失主,也应该报警,不要一时糊涂做下错事。”

  快报记者 常毅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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