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人间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扑朔迷离的索科洛UFO事件
· 斯人已逝,新欢卖掉旧爱房屋怎生是好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12 月 15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斯人已逝,新欢卖掉旧爱房屋怎生是好
  刘信文、张媛媛是大学同学,也是一对恋人。大学毕业后,两人在成都找到了工作,并且搬进了张媛媛买的一套住房。不久,张媛媛出国深造,寂寞的刘信文找到了新欢王芳。在刘信文意外去世后,王芳突起歹念,将张媛媛买的那套住房转手卖给了第三方……

  枫园为证樱花为媒

  刘信文出生在四川省南充市一个教师家庭,1998年,他考入了武汉大学文学院。进入大学校园之后,原本就对写作有兴趣的刘信文变得更加勤奋起来。别的同学在玩耍、嬉戏时,他却总是不声不响地钻进图书馆。很快,辛勤的付出得到了回报。从大二开始,刘信文创作的诗歌、散文陆续在学校主办的刊物上发表,刘信文赢得了文学院才子的美誉。

  刘信文的才气深深吸引了一个人的目光,那就是他的同班同学张媛媛。张媛媛是成都人,从小就爱好文学。刘信文发表的每一篇文章,张媛媛都要找来仔细读上几遍,崇拜之情溢于言表。但刘信文丝毫没有发现张媛媛对自己已经是芳心暗许。而张媛媛也害怕如果自己贸然告白可能会让他们连朋友也做不成。所以,张媛媛一直把这份感情深深地藏在心底。

  春天,武大枫园的樱花开了。几个在武大读书的四川籍同学相约一起前往赏花。那天,张媛媛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外罩一件宝蓝色的坎肩,下穿一件黑色的薄呢过膝裙,亭亭玉立。当张媛媛站在盛开的樱花树下,让刘信文给她拍照片时,刘信文才第一次从一个男人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和自己同窗共读三年的姑娘。他竟然呆在那里忘记了按快门。当他感觉到自己有点失态时,张媛媛却给了他一个灿烂的微笑。

  从那以后,两人有意无意走得近了起来。因为有文学这个共同的话题,他们总有说不完的话。聊着聊着,他们便从文学向人生、事业、理想弥漫开去。刘信文渐渐喜欢上了这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子。一天,两人一起去吃火锅。平时很少喝酒的刘信文喝掉了一大杯啤酒,他看看四下无人,犹豫了一下,然后在张媛媛耳边轻声说:“你知道吗?我一直挺喜欢你的。只是没有勇气说出来。”听到这话,张媛媛满心欢喜。

  2001年底,刘信文和张媛媛正式确定了恋爱关系。

  2002年,张媛媛的父母给她在成都某外贸公司安排了一份工作。原本打算留在武汉发展的刘信文随张媛媛一起回到了四川。9月初,刘信文顺利进入了成都一家报社当上了记者。其间,张媛媛带刘信文见了自己的父母。她的父母对刘信文比较满意。

  刘信文到成都后一直在外面租房子住。2003年,张媛媛向父母借了十万块钱,又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购买了一套小户型的住房。房子装修好之后,张媛媛对刘信文说:“你在外面住太浪费钱了,还是搬我这里来住算了。”于是,两人开始了同居生活。

  人隔天涯鹊占鸠巢

  2004年底,刘信文在事业上有了一定的基础,被提拔为报社广告部副主任。他和张媛媛开始张罗起婚事来。

  然而,就在此时张媛媛所在的外贸公司决定选拔两名青年员工出国深造三年。面对出国和结婚,张媛媛觉得趁自己年轻还是应以事业为重。她把自己的想法委婉地告诉了刘信文。

  正一门心思筹备婚礼的刘信文得知后,很失望,但他明白,张媛媛一旦决定了的事情很难改变,再加上他也认为出国进修对张媛媛今后事业的发展有很大帮助,于是,他告诉张媛媛说:“你去读吧,我等你回来。”

  2005年3月中旬,张媛媛踏上了飞往伦敦的班机。初到英国时,张媛媛每天都要给刘信文打电话、发邮件。电波传递着他们之间浓浓的相思之情。

  张媛媛在英国的学习任务很繁重,她给刘信文打电话的次数渐渐少了起来,从最初的每天一次,到后来每周一次,有时甚至半个月才通一次电话。

  张媛媛走后,刘信文仍然住在那套房子里。他觉得很失落。他每天都用拼命工作来充实自己的生活。在报社,他总是最早一个上班,最晚一个离开。回到家,打开门,冷冷清清的屋子让他倍感孤寂。

  2005年六一儿童节到了,报社安排刘信文到市内一家幼儿园采访。幼儿园领导安排办公室的一位年轻女职员王芳陪他。采访结束后,刘信文给了她一张名片,嘱咐她如果有新闻线索记得给他打电话。半个月后的一天,刘信文接到王芳打来的电话。她说,为了感谢刘信文对幼儿园的报道,幼儿园想请他吃个饭。席间,王芳热情地给他敬酒、夹菜,幼儿园的同事见状便拿他俩打趣。饭后,刘信文脑海里不时闪现着王芳的身影。

  从那以后,王芳总能找出这样、那样的借口约刘信文出来玩耍。他们一起看电影、逛公园,像情侣般交往起来。

  2005年10月底,两人终于捅破了那层窗户纸,王芳搬到了刘信文那里住了下来。每天刘信文下班回来迎接他的不再是死气沉沉的房子,而是王芳灿烂的笑脸和桌子上一杯热气腾腾的绿茶。

  过着这样舒适、安逸的日子,刘信文早把张媛媛抛到了九霄云外。偶尔张媛媛打电话回来,他也是敷衍几句之后便借口工作繁忙挂掉了电话。而张媛媛出于对刘信文的极度信任,对刘信文的反常表现也没注意。

  生死茫茫卖掉你房

  2007年1月初,刘信文在出差途中遭遇了一场严重的车祸。他被送到医院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报社立即通知了王芳。

  王芳坐在病床旁边,拉着刘信文的手,不停地呼唤着他的名字,希望能创造奇迹。然而,真挚的感情却没能留住刘信文迈向天堂的脚步。2007年1月8日凌晨,刘信文终因为伤势过重,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刘信文出事后,远在伦敦的张媛媛却一直毫不知情。她给刘信文打了几次电话都显示“无法接通”。刚开始几次,张媛媛以为刘信文在山区采访没有信号,但连续一个多月都是这样的情况,冥冥中张媛媛感觉到可能出了什么事情。她立即给自己在成都的姐姐打了个电话,请姐姐去看看刘信文。

  2007年2月17日下午,张媛媛的姐姐来到张媛媛在成都购买的住房。她拿出张媛媛以前留下的预备钥匙打开房门,却看见王芳在房子里。她和王芳同时脱口而出:“你是谁?”张媛媛的姐姐把情况了解清楚之后说:“既然他已经去了,也就不再说什么了,但是这套房子是我妹妹的,希望你尽快搬出去。”王芳自知理亏,答应尽快找房子搬走。随后,张媛媛的姐姐将成都的情况一五一十告诉了张媛媛。张媛媛听到刘信文去世的消息不禁一阵发晕,她忍住悲痛告诉姐姐自己不想回来了,成都的事情就麻烦她帮忙处理。

  张媛媛的姐姐走后,王芳坐在沙发上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出神。她想到自己心爱的人走了,现在房子也要被收回去了,心里便十分烦恼。她想,房子会不会是刘信文出钱买的,只是在户头上写张媛媛的名字?那天晚上她彻夜未眠。

  第二天一大早,王芳前往房地产管理局咨询有关买卖房屋的具体事宜。之后,王芳又来到一房屋买卖中介机构,将自己所住的属于张媛媛的房子进行了出售登记。与此同时,王芳又出高价伪造了3份公证书。其中一份公证书上写明房主张媛媛为一寡居的70岁老太婆,下面有三个女儿,自己是最小的一个。另外两份公证书则是“两个女儿”主动放弃继承遗产的证明。

  2007年3月5日,张媛媛的姐姐再次来到王芳处催她搬家。王芳又是倒水又是削水果。她告诉张媛媛的姐姐,自己暂时还没找到合适的住处,请求她再宽限一个月。

  2007年3月18日,房屋中介机构打电话通知王芳说有人有意购买她的房子,想实地来看看。王芳喜出望外。当天下午,想要购买房子的周某夫妇来到了王芳家。他们对房子比较满意。双方开始洽谈价格。2007年3月20日,一切谈妥之后,周某将购房款如数交给了王芳。随后,周某和王芳一起拿着王芳伪造的公证书到房地产管理部门顺利地办理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王芳收拾好自己的物品立即离开了成都市,去向不明。

  物归原主有待时日

  2007年4月初,张媛媛的姐姐根据和王芳约定的时间来收房子。她取出钥匙开门时,发现门锁已经被更换了。她敲门,周某夫妇打开门之后满脸疑惑地询问她找谁?张媛媛的姐姐面对周某拿出的合法有效的房产证感到无可奈何。回家后,她立即将此事告诉了张媛媛。张媛媛不由得异常愤怒,立即委托姐姐向法院起诉。

  2007年5月,张媛媛的姐姐向成都金牛法院递交诉状,要求王芳和买房的周某夫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此案件涉及到新颁布实行的《物权法》善意第三人的条款,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2007年9月,金牛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件。但由于此案适用的《物权法》第106条目前争议比较大,还有待最高法院出台相应司法解释,所以法庭将择日宣判。

  《物权法》起草者之一、川师大法学院院长王明教授针对此案发表看法说,《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本案如果适用《物权法》,周先生很可能会因善意取得制度而成为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而在《物权法》生效之前,基于该制度尚未正式确立,则周先生很难成为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王教授表示,法律的适用问题将成为本案争论的一个焦点。(本文人物除王明教授外,均为化名)程醉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