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结束后中方宣布“允许外商投资公司发行A股”一事,业内出现不同理解。昨日有关人士澄清说,此“外商投资公司”应系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的公司,并非“外国公司”。外国公司发行A股一事,目前仅处于研究阶段。同时,有关部门人士还表示,“允许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公司债券”中的“上市公司”,也并非指外国公司。
据了解,2001年中国证监会与当时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曾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发行上市股票行为予以规范。快报记者 周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