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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1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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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为何腐败?
  【媒体思想之刘洪波专栏】

  《南方都市报》12月12日消息: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曝出腐败窝案,包括该中心相关负责人在内的多人涉案。

  政府采购,新生事物,曾被称为“阳光采购”,招投标、低于市场价、高效率、优质采购、服务良好,都是言之凿凿,响犹在耳。现在,政府采购已是腐败重灾区、商业贿赂集中地,打击商业贿赂的六大重点领域,赫然在列。防腐措施变成腐败重地,新生事物变新腐事物,星移斗转,未免太过神速了吧。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于2000年1月,隶属于广州市财政局,2003年9月改由市政府办公厅托管,经费来源为财政核拨。中心设立以来,一直受到各种质疑。报道回顾了一些质疑和答疑,实在精彩。

  2001年11月,广州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答复人大代表:政府采购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不会让“分散腐败”变成“集中腐败”,人们对政府采购不够了解才会有这种质疑。

  现在果然“集中腐败”了,不会发生的事情发生了,有没有一点尴尬呢?这不是因为采购中心不再隶属财政局使然吧。如果市政府办公厅管不好,又何以相信财政局管拨款又管用钱能管得好呢?

  2006年8月,广州市人大检查组质疑为何政府集中采购价格比市场价更贵?采购中心有关负责人解释,政府采购要求较高,要有完整发票等,所以价格可能会高一些。

  采购价高是因为东西好,没有腐败问题。怎么会有呢,有的是功劳,就在人大质疑采购价格高时,该中心报告3年完成采购金额29.81亿元,为政府节约资金4.04亿元。而人大代表询问政府采购中究竟存在多少“红包”现象时,供应商们集体沉默。

  当地的人大监督,算是监督的最高形式,效果不过如此。不知道有什么质疑,不能够被如此轻松化解?态度相当礼貌,没有“无可奉告”,没有吆五喝六,但答疑回复比对山歌还要轻松,对山歌都有答不上来的时候,唯有这政府采购中心的答疑可以出口成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似被耍的孩童。

  我不能想象,如果人大提出的质疑可以被如此戏耍,在中国还会有哪一种质疑有可能被认真对待,还有哪一种监督可以成为一种真实的力量。

  腐败让人愤怒,但愤怒是防腐之法吗?有人迷信杀头重刑,以为只要出了事就重刑伺候,可以使权力在震惧之下规矩起来。我想,如果这样真能够防止腐败,全世界就该拜朱元璋为师,不争气的是他的王朝也没有能够把腐败治住。

  集中采购,用于世界则灵,验之中国则不灵。南橘北枳,不过环境相异。权力运行不在阳光下,修补这里,修补那里,这制度那章程,无非新增腐败机会,政府采购可算一例,验证的当然还是老道理,无约束的权力必然腐败。

  肯定有人要不服气,谁说权力没有受约束呢?但凡是个官员,没有不受约束的,纵使法纪他往往不放在眼里,但上级管他,总让他点头哈腰,这就是约束嘛。你这是硬犟,谁也说不赢你,你还可以说他很注意“群众基础”,就是民众在约束他。但我想,唯有上级来管他,正是不受约束的标志。受不受约束,不在于是否有人能让他点头哈腰,而在于民众对他是否无可奈何。

  权力授受如果不让民众充分参与,社会监督必然无力,权力运行隐秘其事,民众欲监督而不得;除了腐败蔓延不止,还会有什么结果呢?

  (作者系著名杂文家,《长江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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