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事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下课就来打游戏 学校机房成“网吧”
· 骗子唱双簧骗倒打工妹
· 没钱上网三初中生小树林里抢同学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12 月 14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没钱上网三初中生小树林里抢同学
  快报讯(通讯员 秦少 记者 宗一多)3名初中生因贪玩网络游戏而不能自拔,口袋里没钱时,他们竟联手将同学骗至小树林里抢劫。近日,秦淮区法院以抢劫罪惩罚了这3名初中生。

  今年7月,在南京某中学上初中的小铭,和同学小卫、小裕一起迷上了网络游戏,经常逃课去网吧打游戏。由于父母给的零花钱有限,一段时间后,他们实在没钱去上网了。怎么办呢?不玩是不可能的,于是,小铭将“同病相怜”的小卫、小裕叫到一起商量,“家里肯定不会再给我们钱,因为编的理由实在太多,已经引起父母怀疑了。不如这样,大家想想学校里哪个同学有钱,我们就从他身上搞点钱。”

  “那就找小杰,那小子家里有钱,平常都带手机上学,我和他有点过节,正好以此为借口叫他出点钱。”小铭的主意当即获得两位同学的支持,“行,就这么干!”

  7月12日下午4点,小杰放学回家,小铭带着小卫、小裕在学校门口拦下了他,“我们找你有点事,过去聊聊”。小杰见对方有三个人,自己势单力薄,只好乖乖跟着他们来到学校附近的一个小树林。

  “我们手头比较紧,你拿点钱出来,以前的过节就算了。”小铭向小杰提出要求。“我哪有钱?”小杰当场拒绝。“给你脸,不要脸,兄弟们给他点厉害尝尝。”在小铭的吆喝下,小卫、小裕立即对小杰拳打脚踢。小杰哪是他们的对手,几拳下去,他被打倒在地。最后,他不得不将身上的一部诺基亚手机给了小铭等人。

  “你早点拿出来,不就少吃苦头了,活该!”小铭3人拿着手机扬长而去。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1280元。当晚,三人被抓获归案。

  秦淮区法院审理认为,小铭等3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但他们均是初犯,犯罪时不满18周岁,此次犯罪的主观恶性不深,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悔罪表现,据此决定对他们减轻刑罚,以抢劫罪均判处3人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金500元。(文中人物为化名)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