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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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1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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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不一定有效
  周先生是银行信贷负责人,他去年负责为一家公司发放了贷款近五百万,如今,该公司的贷款到期,却一直没能如数支付贷款。最近,该公司将其在另一家企业的股份无偿转让,且已办理了变更登记。

  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饶律师表示,该公司转让股份的行为属于无偿转让行为,对于银行来讲,其无偿转让行为无疑是对银行权利人利益的严重损害。

  《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快报记者 田雪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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