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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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1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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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为什么会这样“红”?
  ■热点纵论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央企正进入空前繁荣时期,今年利润预计接近1万亿元。李荣融表示,这些企业按市场规则竞争,赢来了如此佳绩。

  (12月10日《第一财经日报》)

  理性地说,将央企这些年的快速发展归功于“遵循市场规律”并不全错。以前那种政企不分的计划经济体制是不可能搞好国有企业的。但所谓“遵循市场规律”,仅仅体现在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义上,在按市场规则竞争的意义上却完全是另一回事。

  如果要问“央企为什么这样红”,我认为基本上可以简单归纳为两点:走市场的路,赚垄断的钱。走市场的路,意味着央企成为以“利润最大化”作为最大追求的现代企业,央企开始脱离计划经济的羁绊,大胆追求利润回报;赚垄断的钱,意味着央企成功地“继承”了全国通吃的市场地位,并将计划经济的“独家责任”劣势,转化为市场经济的“独家权利”优势。

  一方面可以毫无顾忌地追求最大利润,另一方面又占据市场的绝对垄断地位,央企恐怕想不红都难。当然,这并不是说央企走市场化的道路不好,而是说其市场化得相当不够。

  在“走市场的路”方面,正如李荣融所言,“任何出资人、任何股东,都需要回报,这是常识。”这句话说明股东有要求回报的权利。那么,央企的股东是全体国民,他们又获得了怎样的回报?很遗憾,姗姗来迟的国企分红只是“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实际上主要仍是“取之于国企,用之于国企”,公众几乎不能从国企分红中直接受益。只要央企不向全民股东分红,只要全民对央企“只投资不受益”时代不终结,“走市场的路”就只能算走了一小半。

  在“赚垄断的钱”方面,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基于行政垄断的“一家独大”或“几家分食”,永远不可能产生对消费者有利的市场竞争行为。相反,国企利润相当程度上恰恰是建立在“与民争利”的基础上,国企利润暴增反而会加深公众“一年到头为垄断巨头打工”的相对剥削感和痛苦感。只要垄断的门槛不放松,只要市场主体不能自由参与竞争,“增长势头压不住”的央企利润就根本不值得骄傲和炫耀。

  (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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