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3版:居家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装修工人能成为“正式工”吗?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12 月 11 日 星期
上一期  
 
    论坛 博客 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
装修工人能成为“正式工”吗?
  2005年9月,精通木工手艺的程师傅从安徽老家来到南京,跟着一帮老乡做装修。他有一个愿望,就是能像父亲一样成为一名企业“正式工”,并在南京安家落户。听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他觉得自己“漂泊的日子”从此可以结束了,但事实却并不是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读者反映 公司为什么不和我签合同

  12月1日,快报联合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举办了“2008南京家装业发展论坛”。在论坛上,最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成为行业专家及家装企业热议的话题之一。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会长朱炳生提醒业内企业,别一不小心就踩了“地雷”,必须不折不扣遵守《劳动合同法》。

  从快报《居家》上看到相关报道后,程师傅动心了。他找到了自己的项目经理,询问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养老、医疗等保险。项目经理带着他来到公司找到老板,没想到老板的答复让他的心凉了半截。

  程师傅告诉记者,从2005年9月到南京来以后,他就一直跟着项目经理在目前所在的公司里做木工。两年多时间下来,他已经将自己视作这家公司“一分子”。原以为《劳动合同法》会改变自己的命运,可他的要求却遭到了拒绝。因为在老板看来,公司只和项目经理有合作,而他则是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的“临时工”。老板甚至都不知道还有他这么一个人。

  “我在公司干了两年多时间,老板竟然说我和公司没有用工关系,这是怎么回事?《劳动合同法》都(快要)实施了,公司却为什么不愿意和我签合同?” 程师傅很是想不通。

  ■记者调查 装修工人几乎都是“自由人”

  在随后的调查中,记者发现,家装公司不和装修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竟然是行业内的“正常现象”。使得像程师傅这样在一家公司干了几年的装修工人,也都是“自由人”,公司的员工花名册上不会出现他们的名字。

  记者同时了解到,几乎所有的家装公司都对外宣称拥有自己的施工队,自己承接的工程绝对不存在分包、转包现象。可标榜拥有自己施工队的家装公司,为什么员工花名册上却没有装修工人的名字?他们为什么不和装修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接受记者采访的家装公司差不多众口一词,之所以没有和装修工人签订合同,理由非常简单:这是行业内普遍存在的“正常现象”。因为装修工人流动性很大,而且多数都是外地人,即使签了合同也起不到约束作用。“合同没有约束性,那还签它干吗?!”

  更有一些家装公司直言不讳:签劳动合同就要交纳社会保险,这对公司而言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他们都是通过项目经理找工人来“干活”,公司和工人不直接发生用工关系。“工人属于自由身,公司没必要为此付出额外费用。”

  ■专家呼吁    应尽快组建行业工会

  “不要说装修工人了,即使一些设计师和管理人员,家装公司也不一定全部签订劳动合同。” 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会长朱炳生在证实这种现象的同时,也表示出极大的担忧。

  朱炳生告诉记者,长期以来,家装乃至整个装饰行业,都存在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及滥用试用期和劳务派遣等现象。“行业内流行着一句话:流水的家装公司流水的人,家装公司不养人。家装公司尚且‘流动性’大,更何况从业人员了。” 朱炳生说,由于行业内“游击队”盛行,装修工人“流动作战”根本无法和家装公司形成固定的用工关系。但《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如果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家装公司将面临严惩。

  朱炳生呼吁,从保持企业乃至行业发展的层面,以及维护从业人员特别是大量被边缘化的装修工人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相关部门应尽快组建行业工会。行业工会可以成为装修工人的“娘家人”,只有“娘家人”出面,装修工人的合法权益才有可能真正得到保障。

  装修工人能不能获得应有的权益保障?快报《居家》将继续跟踪报道,同时欢迎广大读者参与讨论。

  热线电话:025-84783629、84783564

  快报记者 胡永军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