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生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一条“水泥”路 四年没人修
· 长江四桥造价将是三桥两倍
· 明年长途车票价将分“淡旺季”
· 12日开缴明年养路费
· 河西中部初现江东文化旅游中心
· 雇残疾人比例不达标 单位要缴保障金
· 多家单位违建被曝光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12 月 7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12日开缴明年养路费
  快报讯(通讯员 王宁宪 记者 毛丽萍)12月12日起,南京市车主将可缴纳2008年汽车、摩托车养路费了。两类车主包缴一年可减免2个月的养路费。

  目前,我省汽车公路养路费已实现全省联网、银行代征。本月12日开始,汽车车主就可在就近的养路费征收所和办理代征养路费业务的农行、工行网点缴纳2008年度的养路费。新增车辆必须在上牌后10日内办理入户缴费手续,逾期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和罚款。为方便车主缴费,养路费征收部门在车管所和大明路上牌点均设有缴费点,新增车辆车主可就近办理。城区摩托车仍需到市区王家湾、洋珠巷、三汊河三个征收分所缴纳2008年度养路费。

  另外,记者获悉,城市五座(含五座以下)的轿车型出租车和10吨以上(不含10吨)的货车,缴费将享受到一定的优惠。另外,郊区县五小车辆(三轮及三轮以下机动车辆)需到郊区县运管所缴费。其他车辆(四轮及四轮以上机动车辆)必须到公路部门征收站点或指定银行代征点缴费。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