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陈英)单位里安排残疾人工作的数量要不低于总数的1.5%,比例不达标的,就要按人头缴纳就业保障金。南京市政府日前正式修改了《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鼓励单位多雇用残疾人。
修改后的规定明确要求,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城乡各类经济组织(含外地驻宁单位),应按照修改后的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具体而言,各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上年末从业人员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否则就应当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