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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源首次排除变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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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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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防辐射条例出炉辐射源首次排除变电站
  近日南京主城区淮海路等七所变电站迟迟难以建设,就是因为市民害怕变电站有辐射而反对。但记者昨日却获悉,上月30日,江苏省人大通过的最新的《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已将变电站从辐射源里“排除”了!

  电力部门专家表示,经过反复论证,现在“辐射说”开始离变电站越来越远,一些市民的老观念也该转变了。

  人大激辩:

  变电站被“排除”出辐射源

  据了解,现在南京准备建设的淮海路、古平岗等7所变电站有5个是11万伏,2个是22万伏。记者也曾接到居民来信,列出国家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该办法中的电磁辐射源中包括10万伏以上的输变电设施。居民们认为这足以证明“所建变电站有电磁辐射”。

  但这次江苏省条例怎么会把这项拿掉呢?“国家的那是1997年的老规定,当年人们身边的变电站电压可没有现在高,因此对10万伏以上变电站心存预防,所以这么规定了。现在实践证明,11万伏的变电站在市民身边用了已十多年了,没发现问题,所以这次江苏省制定相关条例时,就听取了技术专家的意见,没有列入。”电力部门表示。

  记者了解到,省人大审议该《条例》时也曾发生过激辩,委员们在审议意见第一条就提出了“要将高压输变电等设施电磁污染列入规范内容”,但最终通过的条例没有这一条。对此当时的审议记录显示:有委员建议要加强电磁辐射污染的科学研究,暂时不清楚的问题要谨慎对待。

  那岂不是与国家的有关规定不一样了吗?记者了解到,所谓《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是1997年3月25日国家环保局第十八号局令发布的,而本次的《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是省人大通过的。南京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宏表示:前者应该是部门规章,而后者则是地方法规。这两个法律规定在江苏地区是省人大的“法规”效力要高一些。

  监控措施:

  南京百所变电站测评全合格

  虽然学术上没有明确“变电站对居民健康有害”的证据,但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百所变电站都严格按照国家的环评标准来建设,考察指标主要包括电场、磁场、无线电干扰及噪声四大块内容。

  此外,南京供电公司还在计划兴建中的淮海路、安品街、宁海路变电站都采用了新型环保技术,能比老式变电站小一半,而且还防噪音。由于南京地区地处宁镇山脉余脉,城市排水系统隐患比较多,南京的变电站难以下地,它们目前建设难的困境仍需要居民转变观念来解决。

  通讯员 薛堃 刘晓东 陈冠华

  快报记者 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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