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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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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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干了两年多凭啥突然把我们“踢开”
  辛苦干了两年多

  凭啥突然把我们“踢开”

  “我们在南京天人冲焊件有限公司工作两年多了,现在公司突然要我们全部离开,却不愿意给一分钱的补偿!”前天上午,有工人向快报反映情况,记者随即进行了调查。

  工人:最低工资都拿不到

  前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迈皋桥合班村376号的南京天人冲焊件有限公司。50名劳务工正在开会讨论自己面临的问题。

  一位王姓工人说,他们原是南京新迪李尔公司的劳务工,2005年5月份,新迪李尔公司的冲压和焊接车间出售给了重庆天人公司,他们跟着转到天人公司干活,算起来已经干了两年半。

  11月30日,他们突然接到通知:下周一不必再来上班,公司决定不用你们了。“当时说得轻飘飘的,而且连一分钱的补偿都不给!”工人们气愤地说,在公司干活很辛苦,有些还是有害工种。

  女工姜怀美说,“一个月最多拿六七百元钱”。今年10月份她只拿到450元工资,而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850元。公司对劳务工实行的是干一天活算一天工资的制度,一天的工资是30元,扣除周末,一个月满打满算也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周末加班一天算40元,也是低于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他们说,连养老保险也没有。

  工人称,按照法律规定,辞退工人应该是提前一个月通知,可是工厂方面却是突然提出,“我们去找经理,他竟然说我们和他公司无关,干了两年多活,用不着了就一点关系没有了吗?”

  厂方:劳务输入协议到期

  南京天人冲焊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康友表示,他们并不是要“撵人”,“现在订货量减少,我们也无力改变现状”。工人怀疑,《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所以突击裁人。对此,周经理称,根本没有这种说法,因为这批劳务工人的合同已经到期了。他拿出一份天人公司给劳务公司的信函,上面称劳务协议已经于2007年10月31日到期,希望厂方尽快协商续签事宜,但是由于劳务公司一直未来协商,厂方已决定不再使用这批工人。

  “《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我们也在考虑这方面的问题,如果继续使用这批工人,那么就肯定要给他们上保险。”周经理说。

  劳务派遣公司准备补偿

  昨天,劳务派遣方八卦洲新闸农工商实业公司的芦总经理也参与处理。在谁来承担善后责任的问题上,劳务公司和天人公司产生了分歧。

  芦经理表示,经过三方协商,他们已拿出了一个会议纪要,劳务工们如愿意和劳务公司保持劳动关系,则从现在至明年3月份,可以每个月拿150元生活费;愿意立即和新闸公司以及天人公司完全脱离关系的,按照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办法,超过两年未满三年的按照三年补偿,工资标准按照南京市最低工资850元执行。

  芦经理称,保险问题他们无法解决。他们向10多家公司派遣劳务,唯有天人公司没有为劳务工办保险,“其实正规的方法应该是天人公司把保险费用给我们,由我们给工人交。既然用工单位获取了两年多的用工利益,应该是由天人公司出这笔补偿费用。”

  天人公司的周经理则表示,“将配合劳务公司处理此事。”

  律师:法律规定尚不明确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鲁民律师认为,目前的法律对于劳务派遣的规定尚不明确,按照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虽然劳动者与劳务公司、实际用工单位形成三方关系,但劳务公司应该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即相关的保险、补偿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目前此事仍在协商处理中。快报记者 孙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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