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江研 见习记者 李梦雅)看到小男孩在追打小女孩,程宾过去制止。训斥的过程中,不慎将小男孩推到了水塘里,男孩的手被杂草划伤了。把孩子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后,双方对于赔偿之事迟迟达不成协议。于是,孩子的父母将程宾告上了法院,要求他赔偿各项费用。
学校放假时,10多岁的梁来拿着竹棍和一群小伙伴来到程宾的村上,找一个小女孩,准备打她。小女孩见状,立即躲开了。梁来马上带着人去追赶。这一幕,刚好被程宾看到了,就过来训斥梁来。“我当时抓住他的竹杠的一头,要他去通知家长,他不依,我们一直僵持着,后来他突然松开竹杠,转身就跑了。后来,他就跌倒在水塘边了。”程宾说。
当天晚上,梁来被程家人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右拇指划伤,血管神经损伤,程宾支付了近两千块钱医药费。出院后,梁来又受了感染,再去治疗,而这笔钱,程宾不愿意支付。梁来父母多次找到程宾协商赔偿问题,也没有个结果。
告上法院后,江宁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梁来在纠纷中被程宾推倒致伤,程宾应对梁来伤后的经济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梁来手持竹棍无端前去村庄欲殴打他人,引起该纠纷,也有一定的过错。
最终,法院判决程宾赔偿梁来伤后的一部分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2千多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