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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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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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小伙带一群“娃娃兵”打劫
  快报讯(通讯员 钦绍 记者 宗一多)南京一伙青少年“拧”成一团,以“弟弟被打”为名,7次抢劫学生手机、小灵通等通讯物品,随后销赃用于挥霍。日前,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以抢劫罪对这一疯狂作案团伙成员予以严厉刑罚。令人惊讶的是,作案时,这些团伙成员年龄最小的14岁,最大的才17岁,其中还有两位成员正在上中学。

  作为这一团伙的“带头大哥”,17岁的黄建初中毕业后,就在社会上闲荡,为了搞到钱,他想出了一个“弟弟被打,需要认人”的抢劫由头。2006年12月13日晚,黄建找到几个“兄弟”,提议作案,搞点钱花花。在他的带领下,几位“兄弟”在仙鹤街、集庆路口以“弟弟被打”为名,将路过的孙某和程某强行带至城墙上。

  为了给这两位受害人造成一定的心理威慑力,黄建等人随即又打电话喊来徐某等人。一顿拳打脚踢之后,黄建等人从孙某身上劫得28元及手机1部(价值人民币985元),从程某身上劫得11元。在孙某掏出手机的同时,黄建看到其袋口露出的银行卡,一把夺过来,威逼孙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在遭到拒绝后,黄建等人再一次对孙某进行殴打,之后离开现场。事后,所抢手机销赃得款220元,被黄建一伙人瓜分。

  见这钱来得轻松,而且还挺威风,黄建这伙人随即展开疯狂作案,以同样的借口,纠集多名团伙成员抢劫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作案地点分散在殷高巷车站、仁厚里城墙、南京市第一医院门口、双塘文化站门口、长乐路车站、秦状元里居民楼等多个地方。只要受害人不从,便遭来这伙人的威胁、毒打。

  今年1月4日,黄建在一起寻衅滋事案后向警方自首,随后又主动交代了结伙抢劫的犯罪事实。根据黄建提供的线索,公安人员迅速将其他团伙成员抓获归案。

  在庭审中,法院了解到黄建等犯罪成员,由于受好逸恶劳思想的影响,均未能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初中起经常互相纠集,好勇斗狠,并于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间连续抢劫了多名被害人的手机和财物,黄建还无故踢伤了学生王某,从而全部走上了犯罪道路。归案后,黄建等人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悔罪表现。

  由于多次抢劫,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秦淮法院遂一审判处黄建有期徒刑5年,罚金4000元;其余6名犯罪成员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不等的刑期。据悉,案件判决后,黄建等主要成员认为这一刑罚过重,提出上诉。目前,该案处于二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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