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1版: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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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3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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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女转让男友 只为彩礼一万

  一对青年男女仓促订下婚约,然而,在以后的交往中,男方遭遇种种迷惑,女方经常带上闺中女友和其会面,致使双方恋爱半年之久男方都没有机会与女方亲近。就在男方提出结婚时,女友突然提出中止两人恋爱关系,要将男方“转让”给闺中女友,这是为什么呢?

  见面半月就订婚

  去年6月20日,正值早稻收割季节,22岁在晋江打工的李立明惦记老家15亩的稻子,便跟老板请了一个月的假。李立明乘坐长途客车,赶到县车站已是次日凌晨两点钟。此时不通班车,李立明便打电话通知弟弟骑摩托车来接他。

  李立明刚与弟弟打完电话,就有一位女孩微笑着朝他走来。女孩也是从晋江过来的,跟他同乘一辆车。这位漂亮的女孩告诉李立明,她叫余霞,在晋江一家鞋厂打工,也是从厂里请了假回家帮父母收稻的。随后,两人开始谈各自打工的经历,谈得很投机。过一会,李立明的弟弟开着摩托到达车站,李立明建议余霞与他同坐弟弟的摩托回去。

  余霞答应了。摩托车在乡间公路上风驰电掣,车颠得很厉害,坐在车后座的余霞本能地将李立明抱紧了。李立明能真切地感觉到余霞的体温。车到目的地,李立明把余霞送到她家,心里有种初恋的感觉。

  分手时,双方互留了手机号码,都表示以后加强联系。第二天,李立明就收到余霞的一则短信,叫他有空去她家玩。过了三四天,余霞又给李立明打电话:“今天是我20岁生日,你能过来玩玩吗?”通过几天的短信、电话交流,李立明已经喜欢上余霞了。于是,李立明就去了余霞家。

  余霞的母亲见了李立明,也显得特别高兴和热情。当天,余霞的母亲就对李立明说:“我看你跟我家余霞有缘,我们对你人品也满意,你回去跟你母亲捎个话,叫你家请媒人过来提亲……”

  当天晚上,李立明回到家里,就把余霞家里人的意思告诉了母亲。两个星期后,按照农村婚俗,李立明请了媒人前往余霞家为他提亲。经双方协商,确定男方送女方的礼金为两万八千元。

  2006年7月8日,是李立明和余霞的订婚日子。李立明向女方付了1万元钱礼金,女方请他请了一顿饭。这对相识才半个多月的年轻男女就这样按照当地风俗订下了婚约。

  “电灯泡”电话求爱

  2006年7月下旬,李立明和余霞一起赶回晋江上班。

  一个星期天的上午,余霞到李立明的住处来玩,还带来了一位和她年龄相仿的女孩。余霞向李立明介绍说,这个女孩名叫汤梅,是她的同事。

  交谈中,李立明了解到,汤梅中专毕业,在厂里当质检员,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是余霞“未来的嫂子”。余霞二哥也在她们同一家工厂当主管,他看中了汤梅,整整追了她三年。但是两人关系时好时坏,若即若离。

  此后,余霞每个星期日都来李立明的住处玩,令李立明不能接受的是,她每次来都要带上汤梅。

  两个月下来,李立明在女友身上又花了4000多元钱。然而,李立明与余霞订婚3个多月,他却连女友的嘴唇都没有吻过,这让他心里很愤愤不平。

  2006年12月的一天,汤梅突然给李立明打来电话,汤梅在电话里支支吾吾地问李立明:“立明,其实我已经喜欢上你了,就是不知道你到底喜不喜欢我?”李立明说:“我们是不可能走到一起的,我已经跟余霞订婚了,何况即使我能接受你的感情,余霞也不能答应。我不能做现代的陈世美!”

  然而,汤梅脱口而出的一句话,却让李立明目瞪口呆:“你不知道吧,其实余霞对你根本没有好感,她是为了她二哥的婚事,家里缺钱才和你订婚的。她每次与你约会都带上我,目的就是不给你亲近她的机会,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还不明白?”

  放下电话,李立明来到了余霞厂里,找到了余霞。李立明转弯抹角地说:“余霞,我父母对我们俩的关系比较担心,想在新年春节将我们婚事给办了,不知你有什么意见?”

  余霞犹疑着,过了好一会才回答说:“我总觉得我们之间了解不够,新年春节马上到了,马上就结婚未免太快了吧!”余霞的话让李立明心里一阵发虚。

  新婚之夜她不肯同房

  2007年春节快到了,回家的前一天晚上,李立明再次找到余霞,对她说,“我们还是春节结婚吧,当初订婚时你妈也有这种意思!”余霞听了还是说,“太快了吧,再过两年吧,趁我们年轻,多挣点钱!”李立明诚恳地说:“既然你从来就没有打算跟我结婚,我也不好勉强你,你将我送你的那一万元礼金还给我吧,让我对父母亲也有个交代!”

  余霞说:“订婚半年来,我觉得我们两人不合适,为此我心里一直觉得过意不去,一直在给你物色合适的人。我发现汤梅是真心爱你的,你跟汤梅也很般配,她已经明确向你求爱了,就算我把你转让给她,你送给我家的那1万元礼金,也就算是付给我的转让费。”

  由于李立明不同意将自己转让给汤梅,余霞只好妥协,同意跟李立明回家结婚。于是两人双双回到了抚州老家。一听说女儿回家结婚,余霞母亲就要李立明凑齐订婚时所欠下的18000元礼金。于是,李家人七拼八凑总算凑齐18000元钱给了余家。2007年2月5日,李立明和余霞领取了结婚证。

  2007年2月10日,是李立明与余霞新婚的大喜日子。当夜,李立明和余霞入了洞房。然而,当李立明试着解开余霞的腰带时,余霞却紧紧地护住裤子,惊恐地说道:“别动我,我好害怕,我怕痛。”李立明尊重妻子,新婚之夜,他们相安无事。此后,李立明每次向余霞提出性要求时,妻子都以“害怕痛”为由拒绝。

  半个月后的一天,李立明从县里干完装修活儿回来,进屋没有见到余霞,到处找她也没见到她的人影,一拉开抽屉,李立明才发现余霞留下的纸条,她告诉李立明,她听人说,初次性交会很痛,因此她非常惧怕过性生活。

  丈夫拒绝转让告妻子

  当夜,李立明打通她的手机,才知道余霞离开家独自去了晋江。

  一个星期以后,余霞的二哥把她送回了家,告诫她不要再出来,安心和丈夫过日子。又过了几天,余霞提出到娘家住些日子,李立明同意了。没过几天,余霞打电话叫李立明去她家接她回家。然而,回到家里没过几天,余霞说她要去乡里买点东西,便从李立明手里拿走摩托车的钥匙,然后骑着摩托出了村。可是,妻子出去后到傍晚五点多钟还没回来,李立明打她手机也关机。李立明又到乡里去找,路上才碰到村里的一个老人,老头将摩托车钥匙交给李立明说:余霞已经坐长途客车去了晋江,摩托车锁好放在了乡信用社里。

  李立明去晋江寻找妻子。寻找了五天五夜,路费花了上千元,也没有她的音信。回到家里后,人财两空的李立明,于5月15日,一纸诉状将妻子告到当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夫妻离婚,余霞返还28000元结婚礼金。法院开庭时,余霞从晋江赶了回来,经法院调解,李立明和余霞都同意离婚。

  然而,在法庭上,双方对退还28000元的礼金发生了争议。余霞再次提出将丈夫转让给闺中女友汤梅,她认为,这是一桩两全其美的事,她既不需要退还礼金,李立明也能找到一个真心爱他的女人,她不明白李立明为什么要告她!

  余霞的话让法官哭笑不得。余霞见“转让”不成,又不承认收了李立明28000元的礼金,她说她只收了李立明一万元的礼金。因为后补交的18000元的礼金,李立明没有通过媒人、而是直接交给余霞母亲的,如今余霞不承认,也让李立明有苦难言。

  2007年9月21日,金溪县人民法院就李立明诉余霞的离婚纠纷一案做出判决:准许原告李立明与被告余霞离婚,由被告余霞返还原告李立明礼金10000元。

  (文中人物为化名;谢绝转载、上网)许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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