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朱俊骏)赵浦等四人贩卖运输毒品,光海洛因就达1600余克,而且他们还随身携带枪支,当南京警方实施抓捕时,他们竟向警察开枪,幸好子弹卡在了枪膛里,没有造成更大的后果。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贩毒大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主犯赵浦的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和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法院决定数罪并罚,判处赵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7月,赵浦等人驾车从南京到到广州,在刘江的联系下,赵浦两次向“阿牛”购买了毒品麻古共6000粒、毒品550克。2006年8月22日,赵浦、刘江等人再次驾车至广州购买毒品。经刘江联系,赵浦又购买了海洛因1100克、麻古10000粒。8月28日,几人将毒品藏在车内,驾车往南京赶。早已得到线索的南京警方全副武装,守候在宁合高速公路星甸收费站。当犯罪嫌疑人的车辆进入警方视线后,立即展开抓捕工作。刚开始,赵浦企图反抗,他掏出手枪,对准扑上来的警察,扣动扳机,但子弹却卡了壳。
在审理期间,赵浦协助警方抓获了他的上家,法院在审理时认为这应当属于重大立功表现,为此作出了上述判决。上家“阿牛”也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刘江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案犯李燕被判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