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8版:维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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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竣工未验收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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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3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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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未验收惹麻烦
  装修出现了质量问题,装修公司应不应该承担责任?答案原本是明了的,但因为“未经竣工验收就入住”这一关键因素,却使问题变得复杂起来。11月27日-28日,由江苏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江苏省质量协会、江苏省法制新闻协会等机构组织的“依法质量维权环省行”采访团,先后对常州、无锡等地的装修、房产等行业进行了明察暗访。随团采访期间,记者就遇到了这样的一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装修个案。

  业主投诉:

  出现多处质量问题

  业主张先生(化名)向采访团投诉称,去年5月份,他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以98万元对其投资的一个浴场进行装修,但到了约定竣工日期,工程却并没有完工。

  “施工过程中,装修公司大量使用伪劣建材、工程粗制滥造,造成防水、吊顶等项目出现质量隐患。期间我曾要求装修公司进行整改,但他们不但不整改,而且还拖延工期两个月时间。”张先生说,由于浴场场地是租赁的,而且他并不懂装修的事,出于经营的考虑,浴场不得不在未经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开张营业。

  原以为就此可以安心赚钱的张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一场大雨让他的浴场多个房间出现漏水现象,间接影响了浴场的生意。为保障自己的权益,张先生委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浴场装修质量进行了检验。

  检验报告显示,浴场二楼、三楼的多个房间及过道的顶部均有漏水现象,并存在墙纸霉变、起泡、涂料变色等现象。此外,一楼大厅约300块墙砖有一半以上出现空鼓,男浴区约12块墙砖出现一条破裂缝。

  “这么大的质量问题,浴场生意还怎么做?!要求装修公司整改,却迟迟不见动静,我都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无奈之下,张先生只好求助于采访团。

  装修公司:

  欠钱不还还有理?

  “房间漏水是因为楼顶防水问题造成的,而楼顶漏水位置的防水工程并不是我们做的,由此导致的问题与我们无关。更何况,该项工程未经过竣工验收,业主就进住了,而且业主还欠我们一大笔工程款。”

  遭到业主投诉,装修公司方面负责该项工程的项目经理刘先生(化名)感觉甚是委屈。他告诉记者,该项工程的合同造价虽然是98万元,但最终的决算价却达到了200多万元。关键的是,业主至今只支付了70多万元,尚有100多万元没有支付。虽然多次催要,但都没有结果。

  “我们所用的材料都是符合标准的,出现的问题又不是我们的责任,而且业主欠了我们这么多钱……”刘先生表示,由于业主欠钱不还,他们也就没有对发生问题的地方进行整改、维修。而且他们已经申请仲裁,向业主催要剩余的工程款。

  专家提醒:

  未验收进住有风险

  采访团负责人、江苏省质量维权记者委员会秘书长高潮表示,从这一个案中可以看出,未经过竣工验收就进住,对业主及装修公司而言都存在风险。他提醒所有的业主及装修公司,装修工程竣工后一定要进行验收,以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事。

  据介绍,《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明确规定,工程竣工后应进行验收。也就是说,竣工验收是装修必然要经历的过程。通过验收可以发现存在的质量隐患,并通过整改将隐患消除。

  在装饰工程示范合同文本中,对工程验收也有约定。其中除了总体工程竣工后要进行验收外,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等也应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修公司向业主交付相关手续,业主支付尾款,这对双方而言都是义务。但在这一个案中,业主和装修公司却将关键的竣工验收“省略”掉了。

  “在采访团先后收到的400多件投诉个案中,这一个案具有广泛代表性。由此也可以说明,不依法办事,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高潮说。快报记者 胡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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