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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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2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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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精下月起分咸淡
买味精,可以选择不加盐的
  快报讯(见习记者 张淑娟)记者昨天从质监部门获悉,味精国家标准将于下月起正式开始实施。新标准将对味精产品重新分类,明确区分加盐味精与普通味精,并对加盐味精的食用盐添加量进行了限定。

  据了解,新标准按添加成分将味精产品分成三大类:即普通味精、加盐味精和增鲜味精。加盐味精就是在谷氨酸钠中定量添加了精制盐的均匀混合物;增鲜味精则是在谷氨酸钠中,定量添加了增鲜剂,其鲜味度应超过混合前的谷氨酸钠。

  谷氨酸钠是味精的主要成分,对改进和维持丘脑的机能十分重要。按规定,加盐味精产品的谷氨酸钠含量应不小于80%,食用盐添加量应小于20%,铁含量小于等于每千克10毫克;对于增鲜味精,则要求谷氨酸钠含量不小于97%,添加剂含量不得超过3%。

  据介绍,不少家庭“吃盐”过量,除了直接摄入食盐外,味精等调味品也是“罪魁祸首”。质监部门提醒,为避免食盐过多,市民可以选购那些非加盐味精产品。同时,一般情况下,每人每天食用味精也不宜超过6克,否则可能产生头痛、恶心、发热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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