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养路费
解决路堵如何?
上海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日前表示,上海将在适当的时候推行“道路拥挤收费”。
(11月26日《工人日报》)
对私车采取“控制使用”原则,我不知道这样的做法是不是有侵犯私车所有者权益之诟?前不久昆明开始月月都有“无车日”就引发了公众的争议,有市民当时就问:养路费我可是交了整整一年,政府规定我有12天不能开车上路,是不是该把多余的钱退给我?
车主既然全额缴纳了养路费,就应该切实依法保障他们的路权。再收“道路拥挤费”,似乎有重复收费之嫌。那么,为何不逆向思维?比如,有些市民考虑到汽油涨价、养车费用过高等因素,其私车利用率可能并不是很高,那为何不能通过减免养路费来大力提倡“绿色出行”呢?其实,这种办法国外也有实践者,且效果显著。一遇到头痛的问题,不是想尽办法改善服务,而首先想到收费,这无疑是一种惰性行政的表现。解决道路拥挤,不能老想到“加法”而不做“减法”。(吴杭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