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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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2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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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下班被撞伤
  快报讯(记者 朱俊骏)王小姐在单位实习期间,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这算不算工伤?昨天,她打来电话,向快报值班律师进行咨询。

  今年10月下旬,正在读大学的王小姐在某单位找到了一个实习的机会,但天有不测风云,11月20日晚上6点,王小姐骑自行车下班时,对面突然冲来一辆摩托车把她撞倒,她前后花去医疗费3000多元。但是,王小姐所在的单位不承认她是单位的正式职工,拒绝支付王小姐的医疗费用。

  律师认为,虽然我国法律目前对此没有明文规定,但王小姐的这种情况符合国务院于2003年4月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宽泛工伤范围,同时也符合建立健全的劳动保险保障机制的要求。为此,王小姐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今日在线]

  9:00~11:00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韬

  14:00~16:00 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丁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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