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6版:娱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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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2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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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演《南京!南京!》
秦岚自掏腰包数十万
  昨天,一位自称是《南京!南京!》剧组的工作人员向记者爆料,凭《又见一帘幽梦》走红的“瑶女郎”秦岚在该剧中扮演一位妻子,为了得到这个角色,她还自掏腰包几十万,才“勉强”进入剧组。记者致电秦岚与《南京!南京!》方面,秦岚证实,她自掏腰包一事不假,但并非外界所说的“潜规则”,用她的话说,是“明规则”。

  爆料:秦岚花钱演角色

  《南京!南京!》剧组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爆料,新一代“瑶女郎”秦岚在该片中与范伟扮演一对抗日夫妇,秦岚在剧组呆了十天,完成了夫妇俩在上海家中的戏份之后就匆匆离开。这位工作人员称,秦岚这次进驻《南京!南京!》剧组并不像外界传言的那么简单,而是因为“潜规则”的缘故,他说:“秦岚为了能进这个剧组,可是花了几十万元。别人‘潜规则’都是性交易,秦岚可是‘钱交易’。”

  秦岚:这其实是“明规则”

  记者昨天拨通了秦岚助理的电话,助理称秦岚正在杭州拍摄《伤城之恋》,的确刚刚从《南京!南京!》剧组过来。随后秦岚接过了电话,听到“潜规则”的事情,秦岚叹了口气说:“这不是胡说嘛!我确实是花了几十万才去了《南京!南京!》,不过与其说是‘潜规则’,还不如说是‘明规则’。”原来今年7月,秦岚接到《南京!南京!》剧组的邀请,她也答应了陆川在其中扮演一个角色,并敲定了电影档期。但随后不久,蒋家骏导演又邀请秦岚出演电视剧《伤城之恋》的女一号。经纪公司在确认两部戏不相冲突的情况下,替秦岚接下了《伤城之恋》。但谁知《南京!南京!》的开机时间一变再变,秦岚在《伤城之恋》剧组拍到一半时,《南京!南京!》忽然提前开机了,且导演陆川根据其时的实际情况,对剧本作了些调整,需要秦岚在剧组多呆几天。作为女一号,秦岚的中途离开,导致了《伤城之恋》剧组停工。秦岚和经纪公司商量后,决定赔偿《伤城之恋》剧组的损失,“《南京!南京!》签约在前,我不能违约。《伤城之恋》剧组因我停工,按照合约损失自然得由我来付。”秦岚说,“《南京!南京!》只知道我来剧组前掏了几十万,不知道其中的过程,我也懒得解释,人家一问,我就说‘是啊’,这就被误会了。”

  陆川:剧组的人都被她感动

  为了进驻《南京!南京!》,秦岚赔付了一些损失,陆川有点感动地说:“我们已经把秦岚的事情告诉剧组的人了,大家都很感动。其实秦岚出演这部片子的片酬是非常低的,因为她觉得《南京!南京!》是一部很有意义的电影,所以没有计较片酬的问题。她拍摄的部分我们已经给投资方看过了,她的演技和她的为人一样,很令人感动。”而《伤城之恋》导演蒋家骏则表示,“档期很多时候不是演员能控制的,秦岚确实向我们剧组赔偿了一大笔款,但具体金额我不能说,这涉及到合约的保密条款。但我本人很欣赏秦岚,我觉得这是一个演员的素质。”

  快报记者 沈梅 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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