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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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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的机场建设费该废止了
  【热点纵论】

  ■热点纵论

  因坐飞机时被收了100元机场建设费,律师韩甫政便起诉民航总局,要求退还机场建设费并取消该项目收费,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据称,这是国内法院首次受理有关机场建设费的行政诉讼。

  (11月3日《广州日报》)

  据统计,1992年至今,我国民航业共收缴机场建设费累计超过300亿元。对于机场建设费的收取,全国人民都觉得费解,于是,人们发出“天问”对其进行质疑———如果坐飞机要交机场建设费,那么,坐火车是不是要加收铁路建设费?坐汽车是否要交公路建设费?住旅店是否要交房屋建设费?买菜是否要承担菜市场建设费?看病是否要交医院建设费?如果坐飞机要交机场建设费的理由成立,那么,这种逻辑也可能被自然延伸,比如,让坐飞机的人交飞机制造费、机场人员工资、机场设备费、机场上厕所费等等,甚至,这种逻辑会被移植到其他领域也未可知。还有,乘客出了机场建设费,那机场算是谁建的?乘客算不算股东?机场收入有乘客的份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乘客交建设费,机场自己赚钱,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然而,这项本来于2005年应该终止的机场建设费,却在相关部门的核准下续征至2010年。这种霸道的行政收费,再次令全国人民陷于无奈。

  其实,乘客购买机票,是购买一种航空运输服务,其机票价格已经包含了机场建设的成本,而专门让旅客支付机场建设费,显然属于双重收费。我们知道,行政收费需要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才能征收,但“自建国至今尚没有一部法律作出具体或相关规定,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以机场建设费的名义予以征收”,就是说,机场建设费缺乏法律依据,其本身已经涉嫌违法。此外,我国《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规定,政府制定或调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应该举行价格听证会。机场建设费正是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然而,在机场建设费的决策中,作为缴费主体的乘客却似乎并无任何发言权。有专家说,“这种做法本身就是民航部门对公众合法权利的一种蔑视!”

  所幸的是,终有律师韩甫政怀着以卵击石的悲壮,毅然向机场建设费发起挑战。如今,法院终于首次受理有关机场建设费的行政诉讼,但愿法院能作出公平的裁决,为机场建设费早日废止加一把力。

  (海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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