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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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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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落手机的哥不认账
监控录像捉贼
 打车遗落手机是不少人都遇到过的事,南京有位市民在手机遗落后抓到了司机偷偷变卖手机的证据,进而让司机低下了头。由于司机“蒸发”,他将出租车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今年7月14日下午,南京东恒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磊刚从的士上下来,就发现手机丢在车上了,而车一溜烟开远了。

  王磊赶紧掏出小灵通打自己的手机。“响了三下之后被掐了,第二次打,干脆关机了。”王磊说,那款手机是国外买回来的高档货,而且里面存着各种号码和资料,丢失手机对工作影响很大。

  他根据乘车发票打电话到的士公司,了解到的哥姓周。王磊确信手机在周某手里。当晚,王磊跟周某取得了联系,要求拿回手机。

  “手机?我没有看到啊!”周某称,送完王磊后,接着上来两男一女,手机是女乘客拿走的。

  虽然周某的声音很无辜,但是王磊还是无法相信他。7月15日,王磊来到丹凤街二手手机市场,在登记册上发现周某的名字赫然出现在卖手机的顾客中。根据监控录像和店老板的陈述,前一天下午3点多,周某卖给店里一部手机,成交价格是1150元,但这部手机已被卖到外地。一核对特征,卖的正是王磊的手机。

  第三天,王磊到派出所报案。一开始,周某还拒不承认,当所有证据拿出来后,他脸一下就白了。当天,两人在派出所经过协商,周某答应赔偿6000元人民币,最晚赔偿时间为8月17日。

  可是到了期限,周某再也找不到人影。王磊没办法只好找到周某所在的出租车公司。“周某已经被我们解聘了。”公司说,由于出了这件事,违反了公司的规定,也给公司造成了负面影响,公司根据规定将其解聘。公司认为,王磊应该找周某要钱而不是公司。

  为了索要赔偿,王磊将出租车公司告上了玄武区法院,以运输合同案件为由要求公司承担损失。昨天下午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公司方面对王磊的手机被周某拿走卖掉这一事实完全认可,也初步表示愿意赔偿,但是这部手机究竟该赔多少钱,双方还没有能够达成一致。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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