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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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0 月 3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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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聊天遇到“恶魔”身体被玷污钱财遭抢劫
  不要跟网友说话,这是刘霞最近吸取的惨痛教训。26岁的刘霞曾经喜欢上网交友,却遇到了几个“恶魔”,在遭到胁迫后与他们发生了性关系,还遭到了上门抢劫,被迫写下5000元的欠条。近日,参与抢劫的三名被告人被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判刑。

  上网遇到“恶魔”

  刘霞是南京人,喜欢上网。一年多前,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名叫“恶魔”的男子,这名男子也是南京人,现实中的姓名叫陈扬,比刘霞大3岁。

  虽然陈扬的网名有点“惹眼”,但帅帅的他马上把刘霞吸引住了,他们在网络上无话不谈,陈扬甚至还知道了刘霞的具体家庭住址,知道她已经结婚。

  陈扬看见刘霞这么好说话,想从她身上榨取一点“油水”。2007年1月初,陈扬以女朋友要过生日为由,向刘霞借了2500元。刘霞没有多想便借给了他。但是,拿到钱后的陈扬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不提还钱的事。

  刘霞找不到陈扬,就在网上通过QQ向他催要,陈扬还是不理她。刘霞非常急,就在网上向陈扬的朋友李茜发牢骚,说陈扬这人怎么这样子,借了人家的钱都不还。

  这些“坏话”传到了陈扬的耳朵里。陈扬大发雷霆,李茜可是他正在辛苦追求的对象,于是,陈扬苦苦思索,该采取什么方式让刘霞“闭嘴”。

  胁迫发生性关系

  2007年3月10日,陈扬打电话给刘霞,让她到三牌楼附近的宾馆开一个房间等他。这样的要求刘霞当然不答应,于是,陈扬在电话里恐吓说:“你如果不去开,我就带10个男人冲到你家里,让你老公看看。你要开,我就只带一个人。”

  刘霞非常害怕,只好按照要求开了一个房间。陈扬果然只带了一个人,这个人叫张健,也是刘霞的网友。进了房间后,张健就进洗手间洗了澡,随后躺在床上。陈扬对刘霞说:“你上去帮他服务一下。”

  刘霞不答应,苦苦哀求,陈扬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说:“你是不是不乖啦?”随后,刘霞被迫和张健发生了性关系。在这个过程中,陈扬始终站在一旁,并用刘霞的手机拍了几张照片。完事之后,陈扬要求刘霞把这些照片第二天发到张健的手机上。

  刘霞遭受了胁迫,但没有及时报警。虽然后来下关警方处理陈扬的抢劫案件时,认为陈扬和张健的行为已经涉嫌强奸罪,但因为刘霞没有留下足够的证据,这个罪名无法成立。

  上门抢劫被抓

  刘霞如此“好脾气”,让陈扬他们都感到吃惊。2007年5月29日,陈扬、张健、李茜三人在网吧上网,游手好闲的他们想弄点钱花花,于是又想到了刘霞。

  他们找到刘霞家后,认为刘霞看见陈扬肯定不会开门,于是让李茜敲门,而陈扬和张健则躲在李茜身后。刘霞不知是计便开了门,陈扬和张健立即夺门而入,向刘霞伸手就是两个巴掌,刘霞当即哭了起来。控制住刘霞后,陈扬等人满屋翻找,找到了100多元现金,又胁迫刘霞说出了银行卡密码,取走了里面的一部分现金。随后,他们又强迫刘霞写下了一张5000元的欠条。

  这次刘霞没有忍耐,选择了报警。不久,陈扬三人被抓获。近日,下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认为陈扬等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判处陈扬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他两人两年六个月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快报记者 朱俊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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