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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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0 月 3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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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从楼上摔下 绝口不提自己“单位”
可能是怕被开除或医疗费无法报销
  快报讯(记者 薛林)民工在施工中,从楼上摔下身受重伤,送到医院救治,而面对医生的询问,陪同的民工竟不愿讲出自己是哪家工地的,这是记者昨天在医院遇到的一件怪事。

  当天下午4点左右,记者来到南京市第一医院,在急诊外科室,突然从门外来了两男一女架着一名民工打扮的受伤男子,该男子头部出血、左手腕断裂,衣裤沾了许多石灰和泥浆。

  没等受伤男子坐稳,接诊医生便问,“叫什么名字,怎么摔伤的?”“他姓范,他是不小心摔倒的。”陪同的另外两个人连忙接话,“单位呢?”“就在雨花台区。”见受伤男子不肯说,医生只好作罢,让人扶着受伤男子到CT室拍片检查。医生说,范某应该是民工,而且一看便知是从楼上坠落下来的,受伤的部位非常厉害,一旦流血过多,会危及生命。

  医生告诉记者,大凡是外伤或重伤的民工,一旦送到他们医院后,不论是本人,还是陪同人员,都不愿意说出自己的单位,“这主要是怕建工、安监和公安部门知道后,会对他们单位进行处罚。所以,许多民工在受伤后,或者当场死亡的,陪同来的民工或包工头,都不愿说出自己的单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好报警。”

  雨花台区安监局花局长表示,现在有一些单位,尤其是一些建筑工地,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单位领导不仅不向建工、安监、公安部门报告,还让民工们也不许说出去,甚至有的包工头还威胁受伤民工和家属,一旦讲出去,不仅医药费不报,还要面临着被辞退的危险。

  花局长说,根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于那些隐瞒事故不报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严厉的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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